作新事的主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如此。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43:19-21)

 

 

月是信心聖經會的宣教月,宣教月的第三週,我們研讀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到第四十三章。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記載──僕人之歌:話說從本章起至53章,共有四首「僕人之歌」:1.42:1-4;2.49:1-6;3.50:4-9;4.52:13-53:12。有關這僕人的身分,歷來有許多爭論,事實上,僕人有時可指以色列人(參賽42:19),有時可指古列(參賽45:1),有時又似乎指以賽亞本人(參賽50:4-6)。我們若細察先知所描述的僕人之身分、地位、工作及使命,便會發現這些只有在日後耶穌基督的身上,才完全應驗,祂就是那受苦的僕人。本段的僕人之歌描繪了他的使命及完成之法──耶和華的僕人: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指已賦予他能力去從事指派的工作(參撒上10:10)。這僕人是安靜、柔和、謙卑地作工。他的使命不是毀滅世人,而是來施拯救,並有效地將真理傳開。「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指受壓逼、孤苦無助與心靈破碎的人。「海鳥…訓誨」:這僕人所傳的真理是萬民所渴望的。)。──神以公義召其僕: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 神耶和華,祂如此說:「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是約),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將新事說明,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本段與前段的關係有兩種解釋:1.本段連接1-4節,預言神使用祂的僕人作中保,叫在黑暗勢力的人得到釋放,歸向神;2.本段中,以色列民是神的僕人,神要使他們脫離巴比倫的轄制,重返家園。本章5節以神創造的作為冠於神的名前,重申神掌管歷史的主權。「作眾民的中保」:原作「眾民的約」,顯示這僕人是神賜恩典給眾民的媒介,叫他們得著救恩。「你們」:即與先知同代的以色列民。)。」(參賽42:1-9)

 

 

向耶和華唱新歌──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海島和其上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祂。曠野和其中的城邑,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吶喊。他們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祂的頌讚。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戰士激動熱心,要喊叫,大聲吶喊,要用大力攻擊仇敵。我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我要急氣而喘哮(海島位於巴勒斯坦西面,曠野一帶位於東面,兩地居民泛指萬民。「基達」:見耶2:10。「西拉」:以東的首都,見俄3、6。「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神容讓仇敵肆意活動,尤其容許巴比倫將祂的子民擄往異地。)。我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使水池都乾涸。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行,並不離棄他們。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這等人要退後,全然蒙羞。──責民不受管教致遭懲罰:你們這耳聾的,聽吧!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能看見。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你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不聽見。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或譯:訓誨)為大,為尊。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裏;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作擄物,無人說交還。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此,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豈不是耶和華嗎?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他們不肯遵行祂的道,也不聽從祂的訓誨。所以,祂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道,燒著他,他也不介意(以色列民被強鄰併吞,不是因為國力弱小,乃因不聽神的教誨,被神懲罰。「耳聾的」、「眼瞎的」:這些形容以色列民的稱呼,顯然是針對他們向神發的怨言,他們以為神對選民被擄的慘況與哀聲視若無睹、置若罔聞(參賽40:27)。「我的僕人」、「差遣的使者」、「耶和華的僕人」:都是以色列的稱呼,這民族本來被神揀選要向萬國見證神。本章21-22節:縱然以色列民眼瞎耳聾,但神仍要將祂的律法傳揚,秉公行義。叛逆的百姓將面臨困境,如被掠奪的商隊,被困坑中,無人知曉。本章23-25節:呼籲百姓勿再執迷不悟,應知道他們日後遭遇被擄的懲罰是因得罪的緣故。悲嘆百姓在神的憤怒下仍不悔悟(見賽43:1-7)。)。(參賽42:10-25)

 

 

以賽亞書第四十三章記載──勸慰選民不用害怕: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蹚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來,又從西方招聚你。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神雖向祂的子民發烈怒(上章末了),但這卻不是他們的終局,因為神並沒有撇棄他們,仍要施行救贖。「創造」、「造成」:指從亞伯拉罕被神揀選至以色列民得迦南地為業的整個過程。以埃及、古實、西巴作以色列的贖價,是要強調神的主權和以色列特殊的地位。這三個鄰國(代表整個非洲)後為古列的繼承者甘比西斯征服,但以色列民卻在古列的襄助下重返家園。本章5下-6節:神要召回祂四散的子民。「眾子」、「眾女」:顯示神與個別子民親密的關係。「我名下的人」:就是神所揀選的以色列民。)。」──以色列是神的見證:你要將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民都帶出來!任憑萬國聚集;任憑眾民會合。其中誰能將此聲明,並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呢?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自顯為是;或者他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是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神呼召以色列向列國見證祂是真神。以色列面對耶和華的辯論時保持緘默,顯示祂言之有理。「有眼而瞎…的民」:指當時不解神心意的以色列民。「萬國」、「眾民」:在此不僅指列國,也包括他們的神祇。耶和華神向他們挑戰,問他們能否像祂一樣顯出證據來,就是將歷史的過去與將來道明。以色列被揀選作神的見證人,經歷神的真實,知道神不像外邦的偶像為人手所造,而是獨一的,自有永有的。)。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所以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也是 神;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 神;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參賽43:1-13)

 

 

預言巴比倫傾覆──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因你們的緣故,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並且我要使迦勒底人如逃民,都坐自己喜樂的船下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米所波大米的南部建立新巴比倫帝國的迦勒底人,將被神所差派的古列擊敗,紛紛乘坐他們宴樂時所用的船隻,沿幼發拉底河狼狽逃生。)。」──擄民將經歷神奇妙的作為:耶和華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使車輛、馬匹、軍兵、勇士都出來,一同躺下,不再起來;他們滅沒,好像熄滅的燈火(描述昔日奇事:神使紅海分開,讓以色列人經過,接著使水復合,溺斃在後追趕的埃及軍。)。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如此。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以色列人不用懷緬祖先的陳年歷史,因他們自己將從被擄之地獲得釋放,經歷新的「出埃及事件」(見上文)。「曠野開道路…江河」:與16節呼應,表明神要為被擄巴比倫的子民開路,使他們得以重返故土。「野狗」、「鴕鳥」:都是沙漠上的動物。這些走獸「尊重」神,因看見神的作為,也得嘗救贖的福氣,有水源解渴。)。」──神向子民申辯: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你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給我作燔祭,也沒有用祭物尊敬我;我沒有因供物使你服勞,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菖蒲,也沒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飽足;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服勞,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你的始祖犯罪;你的師傅違背我。所以,我要辱沒聖所的首領,使雅各成為咒詛,使以色列成為辱罵(以色列民自以為受到不合理的懲罰;神辯稱以色列雖惡貫滿盈,但祂反而塗抹他們的過犯,以恩慈相待。以色列一切虔誠的表現未蒙神悅納,因他們心口不一,罪惡滔天。「菖蒲」:作聖膏油的材料之一(參出30:23),與乳香同為當時貴重的供品(參耶6:20)。以色列民國破家亡乃因他們從祖先雅各之時起直到今日,一直犯罪。「始祖犯罪」:參何12:2-4。「師傳」:大概包括先知、祭司及君王。「聖所的首領」:指祭司,參王下28:18-21。「咒詛」:原文指毀滅。整句指以色列必遭神嚴厲刑罰,猶如昔日耶利哥城和亞瑪力人被滅一般(參書6:20-21;撒上15:3)。)。(參賽43:14-28)

 

 

先知以賽亞在本段提到,耶和華的僕人,是上帝所揀選、所喜悅的…這位耶和華的僕人的特性,包括:被聖靈充滿,有屬靈的智慧與能力;謙卑柔和,並不張揚顯露名聲;滿有憐憫的心腸,顧念軟弱寒微的人;不灰心、不喪膽;這位耶和華的僕人是眾民的中保,站立在上帝與人的中間。此字原文作「約」,表示祂設立新的約;這位耶和華的僕人是外邦人的光,不僅是猶太人期待的彌賽亞,更是普世萬民所等候的救主(參賽42:1-6)…上帝說百姓盡管在靈性上敗壞,但祂仍向他們施憐憫,將他們從被擄中領回來,重建家園。祂向他們傾注的是愛與恩慈相待而不是憤怒。這樣世人就知道,做這一切的只有上帝(參賽43:1-7;22-24)…主是天天作新事的主;是常常為我們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所以我們在艱難環境要持守對祂的信心…同時我們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這樣才能向人為主見證,使萬國萬民歸向主……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在宣教月共勉之。

 

 

默想經文: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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