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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主順服和倚靠

 

 

                                                                        「巴錄啊,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巴錄(原文是你)曾說:『哀哉!耶和華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哪裏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耶45:2-5)

 

 

的一年的第二個禮拜,我們研讀耶利米書第四十四章到第四十五章。耶利米書第四十四章記載──耶利米最後的信息──先知最後的言論是針對逃到埃及的猶太難民。他們逃離米斯巴進入埃及一段時間後,已散居在埃及各地。先知的信息與他多年向全國所傳的一樣,從前猶大因拜偶像而傾國,如今移居埃及的猶太人也必因同樣的惡行受罪──百姓到如今還沒有懊悔:話說有臨到耶利米的話,論及一切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就是住在密奪、答比匿、挪弗、巴忒羅境內的猶大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所降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各城的一切災禍你們都看見了。那些城邑今日荒涼,無人居住;這是因居民所行的惡,去燒香事奉別神,就是他們和你們,並你們列祖所不認識的神,惹我發怒。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不轉離惡事,仍向別神燒香。因此,我的怒氣和忿怒都倒出來,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如火著起,以致都荒廢淒涼,正如今日一樣。現在耶和華─萬軍之 神、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為何作這大惡自害己命,使你們的男人、婦女、嬰孩,和吃奶的都從猶大中剪除、不留一人呢?就是因你們手所做的,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地向別神燒香惹我發怒,使你們被剪除,在天下萬國中令人咒詛羞辱。你們列祖的惡行,猶大列王和他們后妃的惡行,你們自己和你們妻子的惡行,就是在猶大地、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們都忘了嗎?到如今還沒有懊悔,沒有懼怕,沒有遵行我在你們和你們列祖面前所設立的法度律例(「密奪」、「答比匿」、「挪弗」:皆在下埃及地區;「巴忒羅」則在南部的上埃及地區。「燒香」:原意為「使煙向上升」,可包括焚燒祭牲脂油和素祭。3節的「他們」:指本來住耶路撒冷和猶大各城的人;「你們」:指逃往埃及的猶大人。「從早起來」:原文可作「不斷地」或「摯誠地」。「手所作的」:或指偶像,或指惡行。「懊悔」:原文作「壓碎」,這裡指心靈上的破碎,即痛悔之意(參詩34:18;51:17;賽57:15)。)。」「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必向你們變臉降災,以致剪除猶大眾人。那定意進入埃及地、在那裏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我必使他們盡都滅絕,必在埃及地仆倒,必因刀劍饑荒滅絕;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遭刀劍饑荒而死,以致令人辱罵、驚駭、咒詛、羞辱。我怎樣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耶路撒冷,也必照樣刑罰那些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甚至那進入埃及地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都不得逃脫,也不得存留歸回猶大地。他們心中甚想歸回居住之地;除了逃脫的以外,一個都不能歸回(這些猶太人並未從歷史吸取教訓,先知宣告神怎樣刑罰耶京,也必照樣刑罰他們。 「向你們變臉」:指「堅決與你們敵對」。「除了逃脫的以外」:意思是只有絕少人能逃脫(參本章28)。)。」(參耶44:1-14)

 

 

百姓拒絕先知的警告──那些住在埃及地巴忒羅知道自己妻子向別神燒香的,與旁邊站立的眾婦女,聚集成群,回答耶利米說:「論到你奉耶和華的名向我們所說的話,我們必不聽從。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向天后燒香、澆奠祭,按著我們與我們列祖、君王、首領在猶大的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素常所行的一樣;因為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並不見災禍。自從我們停止向天后燒香、澆奠祭,我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饑荒滅絕(百姓與先知持相反的看法,他們認為從前拜天后時國泰民安,反倒停止對天后的敬拜後卻不斷遭受天災人禍,很明顯地把一切不幸歸咎於約西亞的改革。「埃及地」:指在北部的下埃及地區。「天后」:是巴比倫女神伊施塔爾,也可能是司掌土地肥腴的迦南女神亞斯她錄。這個異教當時頗流行於寄居埃及的猶太人中。)。」婦女說:「我們向天后燒香、澆奠祭,做天后像的餅供奉她,向她澆奠祭,是外乎我們的丈夫嗎(婦女的意思是:她們的丈夫豈不知道她們獻祭是向天后作的麼?向天后獻祭包括起誓),而當時婦女起誓需要丈夫的同意(參民30:7-15)。)?」(參耶44:15-19)

 

 

先知末了的警告──耶利米對一切那樣回答他的男人婦女說:「你們與你們列祖、君王、首領,並國內的百姓,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所燒的香,耶和華豈不記念,心中豈不思想嗎?耶和華因你們所作的惡、所行可憎的事,不能再容忍,所以你們的地荒涼,令人驚駭咒詛,無人居住,正如今日一樣。你們燒香,得罪耶和華,沒有聽從他的話,沒有遵行他的律法、條例、法度,所以你們遭遇這災禍,正如今日一樣。」耶利米又對眾民和眾婦女說:「你們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和你們的妻都口中說、手裡做,說:『我們定要償還所許的願,向天后燒香、澆奠祭。』現在你們只管堅定所許的願而償還吧!所以你們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大名起誓,在埃及全地,我的名不再被猶大一個人的口稱呼說:『我指著主─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向他們留意降禍不降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必因刀劍、饑荒所滅,直到滅盡。脫離刀劍、從埃及地歸回猶大地的人數很少;那進入埃及地要在那裏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必知道是誰的話立得住,是我的話呢?是他們的話呢?耶和華說:我在這地方刑罰你們,必有預兆,使你們知道我降禍與你們的話必要立得住。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像我將猶大王西底家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中一樣(剛硬的百姓只有等待神另一次可怕的擊打。「稱呼」:指起誓時提到耶和華的名。「歸回猶大地的人數很少」:強調神近乎徹底毀滅的審判。這些逃往埃及的猶太人下落不明,歷史未清楚交代。「法老合弗拉」:即阿普利斯,史載主前五七○年一次叛變事件中被黜,政權落在其屬下阿馬西斯(參耶43:8-13)手中,三年後合弗拉被處決。)。」(參耶44:20-30)

 

 

耶利米書第四十五章記載──給巴錄的信息: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將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寫在書上。耶利米說:「巴錄啊,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巴錄(原文是你)曾說:『哀哉!耶和華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哪裏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先知耶利米的祕書巴錄因記錄審判的宣告而滿腔愁苦,他承襲了先知憂國憂民的胸懷,也掛慮個人未來的命運。他對耶利米的效忠,使自己前途盡毀、甚至性命難保。神藉先知提醒巴錄,神對祂自己所施行拆毀,拔出的審判,憂傷是更大的;同時安慰巴錄,神的審判雖是普世性的,但神應許他可保存個人的生命。本章應是36章的附錄,插在這裡可能為表明巴錄可免於所要施予埃及地的猶太人之災禍。「你為自己…不要圖謀」:由於要來的審判、災禍十分嚴重,巴錄一切人為的籌算都無濟於事,只能指望神保存他的性命。「以自己的命為掠物」:指保存性命(見耶21:9)。)。這是耶和華說的。」(參耶45)

 

 

先知耶利米對猶大剩民說的預言,多半是在他們進入了埃及一段日子後才說的,因那時猶大剩民分散到密奪、答比匿(皆為下埃及地方)、巴忒羅(南部上埃及地)等地方。在正式宣告他們要面臨的災禍前,神特別引述耶路撒冷的厄運,希望剩民會得警惕,懊悔回轉…違背上主的命令至終必會被罰,這是不變的道理。所以,猶大的剩民將要面臨滅亡之苦,上主會將他們剪除。可是,他們定意寄居埃及,全沒有懊悔;同樣,上主亦定意要把他們滅絕(參耶44:1-14)…在這裏再一次看到上主在公義中的慈愛,因祂在這盛怒中仍容許一些人存留生命…巴錄的愁苦和恐懼是可以明白的,因為任何人處在他的景況也會有相似的表現。為了記載自己同胞的罪惡和對猶大國厄運的預言,他要付出很大的犧牲,所以他滿懷憂患,非常痛苦。他很掛慮自己的安全和將來,本來他可以擁有美好的前途;但因作了先知的秘書,盡忠記錄先知的說話,結果他要犧牲前途,更要與先知同遭人逼害,性命難保。同時,將來如何,他亦是一無所知…目睹巴錄這樣憂苦愁煩,上主藉先知提醒他,要他明白到上主也是同樣的痛苦。因為上主昔日建立的,今日祂要親手拆毀,這是何等悲慘的事!上主亦吩咐巴錄不要為自己將來擔憂籌算,只需完全的信靠祂(參耶45:1-5)…在磨難的日子中,我們不應太擔憂及太多為自己籌算一切,只需對主順服和倚靠…願聖靈幫助我們……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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