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苦難變為祝福

 

 

       「我想起這事,心裏就有指望。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哀21-23)

 

 

個星期我們研讀耶利米哀歌第三章。耶利米哀歌第三章記載──第三首哀歌──本章除了在每節頭一個字母的排列上與別章稍異外,內容尤具個人性,類似詩22、69「個人的哀歌」性質。這「個人」傳統認為是耶利米,另外也可視為集合名詞(參本章40-47),以個人代表整個受苦的以色列民族或錫安百姓──自述遭神忿怒: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祂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裏。祂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祂使我的皮肉枯乾;祂折斷(或譯:壓傷)我的骨頭。祂築壘攻擊我,用苦楚(原文是苦膽)和艱難圍困我。祂使我住在幽暗之處,像死了許久的人一樣。祂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祂使我的銅鍊沉重。我哀號求救;祂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祂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祂使我的路彎曲。祂向我如熊埋伏,如獅子在隱密處。祂使我轉離正路,將我撕碎,使我淒涼。祂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祂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祂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蔯。祂又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蒙蔽。你使我遠離平安,我忘記好處(作者自嘆他是神忿怒下遭殃的人,終日身心備受攻擊,而攻擊者竟是神自己。「忿怒的杖」:指以色列的敵人;他們是神審判的工具,藉以刑罰惹祂發怒的選民(參賽10:5-6)。「枯乾」:原指衰老。「苦楚」:原文為植物名;這種植物所結的果實帶有苦味,在詩人的筆下常象徵痛苦的經歷(參本章15、19)。7-9節:作者以被囚禁的遭遇形容當時的困境。10-13節:作者形容自己分別為猛獸和獵人所攻擊的對象。「使…轉離正路」:原指野獸捕捉獵物後將牠拖走的做法。16節:此處可能是指碎沙或灰塵加入食物中,作為對人的刑罰(參出32:20)。「用灰塵將我蒙蔽」:原文「將我踐踏在塵土中」,或「使在塵土中抖縮」。 「平安」:或作「健康」、「幸福」。「好處」:或作「快樂」、「昌盛」。)。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裏毫無指望!(參哀3:1-18)

 

 

倚靠神的憐憫──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如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裏面憂悶。我想起這事,心裏就有指望。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祂。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祂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祂的救恩,這原是好的。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他當口貼塵埃,或者有指望。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凌辱。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因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原文是壓)在腳下,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這都是主看不上的(本段是本書最獨特的信息,作者雖在最黯淡的日子,心裡仍充滿希望,相信慈愛憐憫的神不隨意使人受苦,祂管教以色列的目的是為救贖選民,並且祂是信實守約的神,決不會永遠離棄以色列。這個信念支持著神的百姓,使他們忍受苦難,等候神施恩。「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或作「我記念自己。」。「苦膽」:原文即5節的「苦楚」。「這事」:指下文所提有關神的信實之信念。有古卷作「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永不止息,祂的憐憫永不斷絕」。「誠實」:即「信實」。「分」:原作「產業」;喪失家園的猶大人如利未人一樣,單以耶和華為他們的保障(參民18:20;申10:9)。27節:在年青力壯及需要管教的時候接受神的責罰本是好事。28-30節:人應當完接納和降服神所施予的審判。「諸般」:原文作「豐盛」。「這都是主看不上的」:或作「難道主看不見麼」;作惡的終必受罰。)。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參哀3:19-39)

 

 

呼籲悔改──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 神舉手禱告(以色列因罪受罰,惟有深切省察、回轉,才能得神赦免之恩。「深深考察」:作「鑒察和試驗」。原文或作「我們向天上的神不是舉起雙手(參珥2:13),而是舉起我們的心(即仰望神;參詩25篇;143:8)」。)。──罪的愁苦:我們犯罪背逆,你並不赦免。你自被怒氣遮蔽,追趕我們;你施行殺戮,並不顧惜。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你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為污穢和渣滓。我們的仇敵都向我們大大張口。恐懼和陷坑,殘害和毀滅,都臨近我們。因我眾民遭的毀滅,我就眼淚下流如河。我的眼多多流淚,總不止息,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無故與我為仇的追逼我,像追雀鳥一樣。他們使我的命在牢獄中斷絕,並將一塊石頭拋在我身上。眾水流過我頭,我說:我命斷絕了(當以色列人硬著心不悔改時,神忿怒的審判就接踵而來。「陷坑」:象徵完全的毀滅。48-54節:作者為百姓遭毀滅而淚流不止,他的感情已與整個國家的命運緊緊聯繫在一起,面對民族巨大的災難,他幾乎感到絕望。53節:此節以耶利米被囚為背景,但「牢獄」原文亦可解作「墳墓」。「一塊石頭」大概是指墓碑,意思是仇敵要先知死在獄中。「流過」:即「淹沒」。)!(參哀3:40-54)

 

 

安慰與咒詛──耶和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你曾聽見我的聲音;我求你解救,你不要掩耳不聽。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說:不要懼怕!主啊,你伸明了我的冤;你救贖了我的命。耶和華啊,你見了我受的委屈;求你為我伸冤。他們仇恨我,謀害我,你都看見了。耶和華啊,你聽見他們辱罵我的話,知道他們向我所設的計,並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口中所說的話,以及終日向我所設的計謀。求你觀看,他們坐下,起來,都以我為歌曲。耶和華啊,你要按著他們手所做的向他們施行報應。你要使他們心裏剛硬,使你的咒詛臨到他們。你要發怒追趕他們,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詩人深信神已應允他的呼求。56節下:應作「求你不要掩耳不聽我求救的呼聲」。59-66節:呼籲神向仇敵施報。雖然以色列受苦是起於自己頑梗的罪,仇敵只是神用來審判選民的工具,但他們也得對自己的惡行負責任(參哀1:21-22)。「所設的計謀」:原文或作「抱怨」。)。(參哀3:55-66)

 

 

先知耶利米把猶大國受的苦楚,看為自己的苦楚。他以第一人稱的筆法形容上主怎樣將困苦加在他身上,上主忿怒的杖,以不同形式(反手、苦楚、石頭、熊、獅子、當箭靶、茵蔯、沙塵)攻擊先知,使他全無力量招架…在盼望中,先知深刻地認識上主的愛和憐憫。上主有諸般的慈愛,祂的憐憫永不斷絕(參哀3:1-22)…先知耶利米體會到上主的憐恤必然臨到時,他更覺得自己民族對上主的背叛是罪孽深重。於是他發出呼喚,要求人民(包括自己)省察自己的行為,向上主舉手(表示誠懇)禱告,心靈和行為都要更新…當人真心悔改,安靜等候上主的垂顧,祂必憐恤眷顧(哀3:40-50)…在苦難中應當存忍耐,安靜等候,因為上主是公義的主,也是至高者,可以將苦難變為祝福…所以倚靠祂的人必然得福,時刻都能經歷祂的慈愛和憐憫…願聖靈幫助我們……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我受苦是於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因為,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已將我的哀哭變為跳舞,將我的麻衣脫去,給我披上喜樂,好叫我的靈(原文是榮耀)歌頌你,並不住聲。耶和華─我的上帝啊,我要稱謝你,直到永遠!(詩119:71;30: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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