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信心的表現

 

 

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得3:5-6)

 

 

個星期,我們研讀路得記第三章。路得記第三章記載──拿俄米為路得找歸宿:話說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當時顯然不只波阿斯一人打麥。打麥場設在空曠和地勢較高的地方,讓晚風幫助將穀殼吹走。晚間有人在麥堆旁守候,提防別人來偷竊。「今夜」:是指波阿斯輪值工作的時候。拿俄米要路得打扮一番才見波阿斯。伯利恆位於山脊上,地勢比打麥場高,所以路得要「下到場上」。「那人」:指波阿斯。路得去躺臥在波阿斯的腳旁,可能是使他的腳受涼而醒過來,亦表示路得身分卑微。這可能是當時求婚的習俗。)。」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參得3:1-6)

 

 

路得向波阿斯求婚──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衣襟」:與2:12「翅膀」同字根,意思上互相呼應。路得向波阿斯求婚,好為以利米勒家生子立後。)。」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應作「你末後所表現的恩情比先前的更堅固」(呂振中譯本);先前的恩情指路得忠地跟隨婆婆一事,末後的恩情指她對以利米勒一家的忠心──為了替夫家立嗣寧捨棄自己的幸福,不嫁給城中的年青人,反要求嫁給波阿斯。「跟從」:有物色對象的含意。「我本城的人」:原文為「我所有在城門的人」。古時城門口為市民集會的地方,故此城門成了城市的代稱,而這裡一詞是「全城的人」的意思。)。」(參得3:7-13)

 

 

路得完成任務──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波阿斯說」:大概是他自言自語或只在心中思量而已。「六簸箕大麥」:約為廿四公升。)。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參得3:14-18)

 

 

拿俄米所定的策,目的乃是要為路得找一個安身之所。她好像預知波阿斯會在打麥場留宿,於是她吩咐路得暗暗去向波阿斯求婚。她設下後退之路,不當面的查詢,乃暗裡的懇求,為波阿斯與路得留下後路。拿俄米為路得所定的,相信乃是當時求婚的習俗(參得3:1-4)…路得沒有查詢,也沒有猶疑,就照著婆婆的吩咐而行。她的順從絕對是信心的表現…正如拿俄米所料,波阿斯夜間睡在打麥場,路得也就按計而行(參得3:6-13)…波阿斯向路得應許他將有所行動,臨離去前,波阿斯給路得六簸箕大麥,約為二十四公升,這是波阿斯給路得及拿俄米的證據,表示他必處理這事…作為一位外邦人,路得可能會認為拿俄米的建議太古怪。但因為她深知拿俄米善良、可信,且有道義,則毫不猶豫地照著她的吩咐去做…路得的順從是信心的表現,值得我們學習願聖靈幫助我們……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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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