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使命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


 


 








次我們談到    神給教會的使命,就是傳福音。傳福音是要靠禱告,所以使徒行傳第六章四節:『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使徒們把祈禱擺在前面,因為若不是有足夠的禱告依靠   神,傳道就缺少能力和果效。關於使徒們是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為事』的意思就是為他們的職事,為他們的事業,為他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這是因為主升天之前對他們的託付。所以無論發生何事,環境有何變化,事務繁多等候處理,或是環境巨變,逼迫來臨,使徒們都不偏離主對他們的託付——廣傳福音。他們已經認定他們一生的目標,實為我們的榜樣。然而,我們看見許多牧者心身耗盡,許多宣教士因患病而提早退休,為主工作的人處處碰壁,豈不是撒但在背後攻擊嗎?我們是否經常為   神的僕人禱告嗎?求   神保守他們呢?這是我們的一項特權和責任。我們是否每天為我們教會的牧者和他的事奉禱告?還有其他宣教士呢?從今開始我們就每天為他們禱告。雖然今年宣教月即將結束。然而為宣教禱告是新的開始…共勉之


 


 



默想經文: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帖後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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