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 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 11:27-28)

 

代以來,信徒(無論是基督徒或是天主教徒)對於耶穌生母的馬利亞態度很易有所偏差,或過度尊崇,如將她神化,視她為信徒與   神之間的中保;或過度貶抑,對她絕口不提。而在路加福音11:27-28這兩節給我們很好的平衡: 一方面,耶穌同意懷祂胎的和乳養祂的是有福的。事實上,路加福音曾不止一次尊崇馬利亞、例如天使稱她為蒙大恩的女子(參路1:28); 以利沙伯說她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並稱她為『我主的母』(參路1:42-43);甚至馬利亞本人也說:『萬代要稱我有福』(參路1:48)。另一方面,耶穌強調,肉身關係並不是最重要的,聽  神的話並遵守的人就是主的母親、主的弟兄(參路8:21),是更有福的人(參路11:28)。 由此可見,無論馬利亞的福氣多麼大,她並沒有屬靈上的特權,她與其他信徒一樣,要以人的身分去敬拜   神、遵守祂的話。所以耶穌這樣的宣稱『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就是要將一般人的親情觀念完全打破。因為,在神  的國度中,不是血緣,不是親情,乃是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耶穌基督的至親家人了!如此看來,品格勝於關係,屬靈勝於屬地,只要在   神的家中,遵行   神旨意的人,我們都是真真正正的弟兄姐妹了。

 

默想經文: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有古卷: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太1:24-2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