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馬忤斯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西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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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是否有時信得太遲鈍了,像以馬忤斯的路上…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祂。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愁容。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裏所出的事嗎?」耶穌說:「甚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祂是個先知,在 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祂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裏,不見祂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祂活了。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裏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祂。」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他們卻強留祂,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參路24:13-32)
我們有時真的對主信得太遲鈍了,甚至對主失去信心,因而內心不安,受到責備,自覺不配,甚至灰心喪志,認為自己總是不行,就放棄追求而任憑自己下沉。其實,主耶穌祂仍抓住我們,不讓我們隨流失去。主耶穌祂愛屬祂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參約13:1)。因此我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參西3:2),但筆者在這裡必須再次說明的,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短文的目的,希望我們大家彼此勸勉,彼此代禱,也為筆者禱告,因為筆者在許多時候未必能完全而作到。
默想經文: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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