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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上自己當作活祭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馬書十二章說:「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參羅12:1)。」   神要我們將自己獻給衪,記得一位傳道人曾經這樣說過:『當作是一個活祭,如此上帝就可以隨衪的心意來使用我們。這意思就是我們每一個人活石(參彼前24-5)。都要奉獻自己(所以是祭司)。奉獻的主要意義乃是我們時時為主而活。我的一切是為主的,我作生意是為主,我幫助人是為主,沒有一樣是過著自我管理的生活。很多基督徒出問題,遇到難處就是因為他過一個自我管理的生活,不是主來管理。許多面對的事是以自己出發點來解決。那一定會有不好的結果。最近接二連三聽見很多基督徒精神心理出狀況!撒但已經在許多基督徒身上奪去他們的喜樂與平安。只要你不肯讓基督管理的地方,撒但都可以攻擊。我再說:「只要你不肯讓基督管理的地方,撒但都可以攻擊 。」保羅過的是一個奉獻的人生,他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參腓412)。」保羅時時為主而活,他在何環境中都可以知足。』

 

 

「獻上」是個人的,但事奉卻是全體的。雖然有許多信徒的身體奉獻給祂,但那結果卻是「一個」活祭。一切對 神明智而理所當然的事奉,都該如此。基本上,這是「一個」事奉,然而,在這「一個」事奉裡,我們都該有各人的一份。每一個肢體都應該感覺,他所獻給    神那一份是有價值的。因為每一個人的奉獻,並不算為是許多個別活祭中的一個,而是整體活祭中的一份。每一個降服於   神的生命,都是    神所需要的,這樣的生命合起來,就能以組成一個完整而蒙上帝悅納的活祭。這一件事是我們所確知的。    神既是悅納和滿足了,那我們豈不也應該滿足嗎?

 

 

因此我們要讓基督來管理我們,就是讓聖靈在我們身上掌權⋯所以我們要常常親近上帝,常與上帝有所交通,  神就必親近我們(參雅48a)。唯有這樣才能學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將心意更新而被上帝的話語(聖經)變化,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參羅122)。我們才能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參羅121)⋯⋯本週寫此文章與我們大家分享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彼此勉勵。

 

默想經文: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弗5: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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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