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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必須忍耐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上帝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4-8)

 

 

位牧師曾經這樣說:『如果咱基督徒得救之後又背棄真道,便有可能失去永遠的救恩,就是失去永生了(參來64-8)。若人聽過主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參弗421),卻不肯遵行,不走主所指示的義路,背棄所傳給他的聖命,重新陷入罪惡和污穢之中,被情欲敗壞所纏住限制。像狗豬一樣,吐了又吃,洗了又輥(參彼後2:20-22),那結局是不堪設想的。不走義路不能到只有義居住的地方(參彼後313b;林前69-10),背棄聖命是要受嚴重刑罰的,因為咱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咱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咱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參來10:26-31)。」


 

關於希伯來書六章四至八節這段經文相當難解,聖經學者對此意見紛歧,至少可分為下列四種:(一)救恩可失論(參加五4):贊成此說的人認為一個真正的信徒,仍有失去救恩的可能。雖然救恩的性質是永遠的(參來五9),但必須是一直『順從』的人才能享受到底,正如救恩是為所有的人預備的(參提前二4;彼後三9),但只有相信的人才享受得到一樣。上帝的救恩沒有問題,問題是在人這一邊;人若要自甘墮落,上帝就任憑他們,這是上帝作事的法則。持這種看法的人,實際上降低了救恩的可靠性,救恩端視人的情況而或即或離,這種盤繞升降式(roller coaster)的救恩有違聖經的一貫真理,為多數正統的聖經學者所拒絕採納。 (二)假定論(參6節『若』):並非針對事實,僅是一個假設的情況,而這種情況又永遠不可能發生,故毋需杞人憂天。他們說這一段經文,只不過是用來警告當時的希伯來基督徒,千萬不可離棄真道,回歸到猶太教去,以免遭致可怕的後果。贊同此說的人,大半也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聖經真理,但他們又不能合理地解說此段經文與『永遠得救』的矛盾,只好歸結於此段經文僅為『假定』而已。然而事實上,歷史中不乏離道反教的基督徒,犯了本段經文所說的罪。況且第六節開頭的『若』字,原文並無此字,是中文翻譯時加上去的。故此種說法不能給咱甚麼幫助。

        

 

(三)不信論(參約壹二19):一般傳統解經家,大多贊同此說,他們也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聖經真理,凡違反此項真理的情況,皆歸咎於『不信的惡心』,說他們都是掛名的基督徒,他們的變節叛道證明他們的信仰不是真實的。不僅如此,他們也將聖經中許多失敗的事例,如愚拙的童女和領一千銀子的僕人,都一味地歸納為不信的人(參太廿五11~12,30)。為此,他們就把本章四至五節『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解釋為初步的、外表的、字句的接觸,而不是真正登堂入室的領受,所以不是真信徒。持這種『不信論』看法的人,不但對上述四至五節的經文不能給予合理且滿意的解釋,並且對於『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參6節),解釋得破綻百出,如果這些不信的人根本就沒有真正地悔改過,又何需『從新』悔改呢? (四)失去獎賞論(參來十35~39):贊同此說的人,同意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要永遠得救,但在基督審判台前將會有不同的報應(參林後五10),其差別乃在將來國度的賞罰。許多聖經學者傾向同意此說,理由如下: 1.希伯來書受書的對象,乃是希伯來信徒(參9節),不論是警戒、勸勉或是解說,都是一貫向信徒述說的,絕對不是一會兒警戒『不信』的人,一會兒勉勵『信』的人。2.『不信論』者說本書五段警戒的話,都一律以不信的人為對象,甚至美其名為符合『一貫釋經學(consistent hermeneutics)』的原則。然而就在這五段警戒的話裡,希伯來書作者特意用『咱』一詞把他自己也包括在內(參來二1、3;三14;四11;六1、3;十26、30、39;十二25),難道他是與不信的人認同嗎?3.『不信論』者又說本段經文所用的詞彙,如:蒙光照、嘗天恩、有分聖靈、嘗上帝善道、悟權能並不等於得救,這些詞彙也可用來形容猶大、巴蘭、法利賽人、術士西門等不信之人的經歷。若是這樣,則它們也可用來形容撒但墮落以前的經歷,何等荒謬!4.其他有關積極方面論證本段經文是在警戒信徒⋯

 

 

所以曉得義路就要去行,領受聖命就要去守,不能和不曉得一樣,隨自己的意思妄行,以為主的道是可以隨便對待的;以為主的命令是無關重要的,這是愚昧、自欺、自取敗亡。所以⋯咱必須忍耐,使咱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參來10:35-36)⋯⋯不過最重要是咱要相信咱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參來 10:39)⋯⋯本週與咱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咱大家共勉勵。

 

 

 默想經文: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後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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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