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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什麼換生命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可2:36-37)


 

一篇靈修小品曾經這樣寫道:「朋友,你有沒有想過「世界」是有多少呢?如果你走進一間大公司,你可以看見許多名貴ㄟ金銀首飾,許多高價衣料⋯你可能很想得著其中ㄟ一些物品,但你ㄟ經濟力量有限,以致你只能看看而已。你可能這樣想:『如果這間大公司完全是我個人所有ㄟ,那多好呢!我可以任意要我所喜歡ㄟ東西,卻不必付錢購買。』但這不過是一間大公司而已。「全世界」不只是一間大公司,「全世界」乃是無數間ㄟ大公司,加上無數ㄟ大房屋,加上無數ㄟ土地寶藏和無數ㄟ人口⋯哦!咱真是無法計算「全世界」是有多少,如果有人得著全世界,又是多好!但在這裡主耶穌告訴咱,假使你能得著全世界卻失去了靈魂,也是無益ㄟ。


 

因為肉身ㄟ生命是有限ㄟ,靈魂才是永遠ㄟ。「咱一生ㄟ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ㄟ,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咱便如飛而去(參詩90:10)。」,這屬物質ㄟ世界之一切,不過供給咱肉身ㄟ生命享受而已。這樣,縱使咱能賺得極多財富,甚至全世界都得著了,卻沒有那麼長ㄟ壽命來享用所賺到ㄟ,還不是等於沒有賺一樣嗎?比如你所賺得ㄟ財富,可以任你享用一千年,但你在世上只活得七十年,其餘ㄟ財富就等於替別人賺ㄟ了。倘若因為要多得著「世界」ㄟ緣故,以致不顧靈魂ㄟ歸宿ㄟ問題,則幾十年勞碌所換來ㄟ,不過是永遠ㄟ痛苦和沉淪!豈非得不償失,所以說,人就是賺得全世界,失去了靈魂,有甚麼益處呢?」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ㄟ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就是賺得全世界」:『全世界』意指一切在今生可能成就或獲得ㄟ事物。「賠上自己ㄟ生命」:意即死亡。人賺得全世界,只不過讓魂得著短暫ㄟ享受;賠上魂生命,卻叫魂受到永遠ㄟ虧損。兩相比較,何者有益,各人心中瞭然。世界只有在人還活著ㄟ時候,才有用處;但人不能用世界來換取生命,因此生命比世界更寶貴。由本節ㄟ話可見,『世界』是和『生命』相對ㄟ,貪愛世界,就會喪掉生命;所以咱不可愛世界,而應寶貴生命。


 

「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拿甚麼換」:原文意指『可銷售ㄟ等價物』。生命誠然寶貴,但問題是人ㄟ生命總有一天要死,所以當咱還活著ㄟ時候,要能握住機會使用自己ㄟ生命(參弗5:16原文)。咱ㄟ生命,不要為自己使用──即以賺得全世界為追求ㄟ目標(參可8:36),而要為主使用──即以主和主ㄟ道為榮耀,為追求ㄟ目標(參可8:38)。事實上,既沒有人得著過全世界;當然,也沒有人有資格說他曾為信主而失去了全世界。咱都不過是:多貪得一點「世界」而失去了靈魂,或是少得著一點「世界」而得著靈魂而已。⋯生命之寶貴,能拿什麼換生命⋯⋯本週與咱大家分享此文章ㄟ目の,希望咱大家彼此提醒。


 

默想經文: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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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