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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過去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是永遠長存。」
(約壹2:17)
這 |
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一2:17)這一節聖經是太重要了,太寶貴了,太真實了,它會將我們的宇宙觀,人生觀完全改變過來。指出我們當行的道路,當過的生活,給我們看到萬事的結局和最終的歸宿,它是我們的座右銘、指南針、路上燈。我們今生和永遠的成敗,榮辱全在於是否遵守這經上的話,因為它時時,處處與我們發生關係,需要我們作出揀選和決定。究竟要甚麼:世界和其上的情欲呢,或是 神的旨意。雖然對墮落的人性來說,世界和其上的情欲是可愛的,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似乎有割不斷的關係,很不容易擺脫它的勢力。似乎離了它們就活不下去了,然而世界若與 神的國比較起來那一個重要呢?當然是 神的國,全世界也不足換 神的國。因為那是永恆的事,最榮耀、美好、快樂的國,不但失之可惜,更要付一切代價來換得,像那個買賣人,變賣一切所有的,得那顆重價的珍珠一樣。(參太13:45-46)
默想經文: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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