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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新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賽65:17-19)

 

 

們共用二十七個禮拜研讀以賽亞書,在這禮拜要研讀以賽亞書最後的兩章──以賽亞書第六十五章到六十六章。以賽亞書第六十五章記載──審判與救恩──話說選民中有悖逆的、有忠心的,神要按各人的行為施予賞罰。65-66這兩章與上文似無直接關連,但神救贖子民的信息顯然回應了先知的禱告,另一方面,亦總結了全書,重申神的警告與應許──悖逆的百姓被棄: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裏!我在這裏!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壇(原文是磚)上燒香;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且對人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就是在山上燒香,在岡上褻瀆我的罪孽,一同報應在他們後人懷中,我先要把他們所行的量給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神回答先知的呼求,表明祂是可親近的,正等待百姓來尋求祂。「素來沒有…求問我」:應作「素來沒有尋求我的,我讓他們尋求到」,或作「我讓他們尋求我,但是他們不求」。這裡顯然指責猶太人離棄神。保羅曾在羅馬書引用此句,指出新約代猶太人被神棄絕是咎由自取,以致救恩臨到外邦人當中。「沒有稱為我名下的」:通常指外邦人,有解經者認為整句表示救恩臨到外邦。由於下文可能指猶太人,故有學者認為這詞應譯作「沒有求告我名的」。本章3-5節:百姓可惡悖逆的行為:1.拜偶像(「園中獻祭」、「壇上燒香」),2.求問幽靈(「在墳墓…住宿」),3.吃不潔之物(「豬肉」、「可增之物」)。「我比你聖潔」:意指拜偶像者自以為「聖潔」,不能沾染俗物(參結44:19;46:20)。「這都寫在我面前」:顯示百姓的行徑在神面前不能隱藏。「報應在他們後人懷中」:指後人承襲祖先可憎的行徑,要受應得的刑罰。)。(參賽65:1-7)

 

 

義者蒙福、惡者受罰──耶和華如此說:葡萄中尋得新酒,人就說:不要毀壞,因為福在其中。我因我僕人的緣故也必照樣而行,不將他們全然毀滅。我必從雅各中領出後裔,從猶大中領出承受我眾山的。我的選民必承受;我的僕人要在那裏居住。沙崙平原必成為羊群的圈;亞割谷必成為牛群躺臥之處,都為尋求我的民所得(在悖逆的子民中,仍有忠義的餘民,神要保存他們。「新酒」:指可釀葡萄酒的好葡萄,象徵忠於神的子民。「僕人」:指忠心事奉神的子民。「眾山」:即迦南地業(見賽14:25)。「沙崙」、「亞割」:分別在迦南地盡東與盡西處,兩地代表全個迦南。)。但你們這些離棄耶和華、忘記我的聖山、給時運擺筵席(原文是桌子)、給天命盛滿調和酒的,我要命定你們歸在刀下,都必屈身被殺;因為我呼喚,你們沒有答應;我說話,你們沒有聽從;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揀選我所不喜悅的(「時運」:原名「迦得」,本來是敘利亞人膜拜的星宿,也作地名(參書11:17;12:7;13:5)。「天命」:原名「米尼」,大概是亞伯人所拜的星宿。時人認為這兩顆星掌管命運,能給人帶來好運。「擺筵席」、「盛滿調和酒」:為膜拜的禮儀。「命定」:原文與「天命」同根,有譏諷的含意── 百姓為求好運而膜拜外邦神祇,神卻使悲慘的命運臨到他們身上。)。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僕人必得吃,你們卻飢餓;我的僕人必得喝,你們卻乾渴;我的僕人必歡喜,你們卻蒙羞。我的僕人因心中高興歡呼,你們卻因心中憂愁哀哭,又因心裏憂傷哀號。你們必留下自己的名,為我選民指著賭咒。主耶和華必殺你們,另起別名稱呼他的僕人。這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必憑真實的 神求福;在地上起誓的,必指真實的 神起誓。因為,從前的患難已經忘記,也從我眼前隱藏了(背逆神的子民必有悲慘下場──死在刀下、飢餓乾渴、憂傷哀號;忠於神的人則恰好相反──吃喝飽足、歡喜快樂。「你們必留下…殺你們」:叛逆者的下場成為日後咒詛人的用語,受咒詛者給人指著說:願耶和華殺你如殺某某(叛逆者的名)一樣(參耶29:22)。審判過後,義人存留。神是信實的,必會實現祂的應許與咒詛,因此,人向祂求福,又以祂作起誓的見證。)。──新天新地: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他們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他們建造的,別人不得住;他們栽種的,別人不得吃;因為我民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回應本章16節下,預言審判過後舊日的世界會過去,神要創造新天新地,居住其間的子民必享各種福氣,包括抉樂、健康、長生、不受威嚇,並可享用自己勞碌得來的果實,神人無隔閡,神與人同在、牲畜和諧共處。這是一幅象徵末世的圖畫。「耶路撒冷」:指新的耶路撒冷。「壽數不滿的老者」:指壽數未盡而終的人。「百歲死的…咒詛」:在新天新地裡,百歲是年輕的歲數。猶太人認為英年早逝是神對犯罪者的刑罰。以長壽比喻永遠的生命。 「樹木的日子」:以樹的耐久與生命力比喻選民的生命。「聖山」:就是新耶路撒冷。)。這是耶和華說的。(參賽65:8-25)

 

 

以賽亞書第六十六章記載──心靈的敬拜遠勝徒有外表的宗教: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裏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原文是貧窮)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獻供物,好像獻豬血,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悅行可憎惡的事。我也必揀選迷惑他們的事,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答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揀選我所不喜悅的。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的人當聽祂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得榮耀,使我們得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究竟是他們!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出於殿中!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神是靈、毋須住在聖殿中;祂看重謙卑受教的人,詩厭徒有外表的宗教禮儀,更要刑罰作惡的人。「這一切」:大抵指宇宙萬物。在神眼中,悖逆的人所獻的祭物,無異於惡行(「殺人」)不潔祭牲。(「狗」與「豬」屬不潔,不能作祭牲,參賽65:4;太7:6;彼後2:22)這些人獻馨香祭(參利6:14-15),卻不蒙記念,宛如拜偶像一樣虛空。神為敬虔者復仇,因他們受到悖逆神的弟兄逼害,他們的敬虔也遭譏諷。「趕出你們」:大抵是禁止敬虔者踏足聖殿與參加敬拜的聚會。)!(參賽66:1-6)

 

 

錫安的新子民──錫安未曾劬勞就生產,未覺疼痛就生出男孩。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因為錫安一劬勞便生下兒女,這樣的事誰曾聽見?誰曾看見呢?耶和華說:我既使她臨產,豈不使她生產呢?你的 神說:我既使她生產,豈能使她閉胎不生呢?你們愛慕耶路撒冷的都要與她一同歡喜快樂;你們為她悲哀的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使你們在她安慰的懷中吃奶得飽,使他們得她豐盛的榮耀,猶如擠奶,滿心喜樂。耶和華如此說:我要使平安延及她,好像江河,使列國的榮耀延及她,如同漲溢的河。你們要從中享受(原文是咂);你們必蒙抱在肋旁,搖弄在膝上。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你們也必因(或譯:在)耶路撒冷得安慰。你們看見,就心中快樂;你們的骨頭必得滋潤像嫩草一樣;而且耶和華的手向祂僕人所行的必被人知道;祂也要向仇敵發惱恨(本段可有兩種解釋:1.餘民(新生的孩子)迅速歸回錫安,在她的乳養下受安慰;2.外邦加入成為錫安的子民,承受神子民的福氣。本章7-8節:把錫安喻作母親,子民喻作新生男孩;錫安毋須經過生產之苦,轉瞬便得到新的子民。神是信實的,必成就上述的預言。「你們愛摹耶路撒冷的」、「你們為她悲哀的」:即新民;「為她悲哀」指為錫安先前遭受刑罰、境況可憐而難過。「你們的骨頭必得滋潤」:參伯21:24;詩6:2;109:18;箴15:30。)。──末世的預言: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他的車輦像旋風,以烈怒施行報應,以火焰施行責罰;因為耶和華在一切有血氣的人身上,必以火與刀施行審判;被耶和華所殺的必多。「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耶和華說的。」「我知道他們的行為和他們的意念。時候將到,我必將萬民萬族(族:原文是舌)聚來,看見我的榮耀,我要顯神蹟(或譯:記號)在他們中間。逃脫的,我要差到列國去,就是到他施、普勒、拉弓的路德和土巴、雅完,並素來沒有聽見我名聲、沒有看見我榮耀遼遠的海島;他們必將我的榮耀傳揚在列國中。他們必將你們的弟兄從列國中送回,使他們或騎馬,或坐車,坐轎,騎騾子,騎獨峰駝,到我的聖山耶路撒冷,作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好像以色列人用潔淨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華的殿中;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我也必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本段有關神的審判、人在列國中傳揚神、所有流落異鄉的以色列民歸回耶城、惡者遭受可怕刑罰的事,有人認為這就是千禧年的情景(參啟20章),有人則認為是耶穌第二次來之前世界的情景。本章15-16節回應上文,表明神要報應仇敵,向全世界施行審判。「車輦」:即馬車。「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指拜偶像者。「園」:拜偶像的地方。列國的行徑早已為神察看,祂必審判他們,彰顯祂的榮耀,讓萬國都看見。「神蹟」:有學者解釋作耶穌基督的救贖(參太12:38-40);另有解釋作「顯示出神同在或啟示的作為」。「逃脫的」:經過審判而仍生還的人、即領受救恩的人。「他施 …雅完」:這些地方代表未認識神的人。「他施」是西班牙的一個港口;「普勒」、「路德」大抵是在非洲;「拉弓的」可能是「米設」之誤,這與「土巴」同是在黑海南面;「雅完」則是希臘地。「弟兄」:指以色列餘民或象徵得救恩的外邦人。他們坐著各式各樣的陸上交通工具,遠道而來。本章21節:若回歸者象徵外邦信徒,則本節表示他們中間有人分別為聖、參與聖職;若回歸的是以色列民,則本節指出他們可以被揀選參與聖職,不限於利未支派。無論採那種解釋,這裡均描繪出一幅末世創新的圖畫。本章22-24節:新天新地裡有恆常的敬拜與永久的刑罰。)。(參賽66:7-24)

 

 

先知述說將來情景的時候,讓我們認識到必先要等待「新天新地」的來到和復興的耶路撒冷(參賽65:17-25)…謙卑的人對上帝的信息懷有深深的敬畏,並在生活中運用它們;選擇自己方式生活的傲慢人,獻祭只是他們的表面功夫。在他們的內心深處,他們是謀殺犯、墮落者和拜偶像的人(參賽66:2-3)…我們就像以色列人那樣,常常反叛、愚昧和不願改變。我們常常忽視滿足自己屬靈上的飢渴;忽視為正義工作和順服上帝的話語。這是不行的。我們要確保自己是屬於領受祝福之人才行…所以我們必須甘心順從祂,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切切盼望等候新天新地…讓我們彼此勉勵…願聖靈祂幫助我們……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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