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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會失去自由

 

 

                           耶和華是公義的!祂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祂的命令。眾民哪,請聽我的話,看我的痛苦;我的處女和少年人都被擄去。(哀1:18)

 

 

去我們共用二十八週,把耶利米書研讀完了。從這一週開始我們來研讀耶利米哀歌,這一週我們研讀耶利米哀歌第一章。關於耶利米哀歌──本書未標明作者是誰,猶太傳統認為作者是先知耶利米,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與拉丁文武加大譯本更標明:「以色列人被擄後,耶利米坐著為耶路撒冷哀哭,唱此哀歌。」事實上,耶利米書與哀歌的文體與措詞的確有許多相似處 ,且代下35:25也顯示耶利米與此種哀歌文學有關係。但是另一方面,耶利米書與哀歌兩者之間也有迥異之處,這些哀歌更類近「團體的哀歌」,如詩44篇;74篇;80篇等,猶太人所列聖經正典的名單也將哀歌與詩篇等書置於「聖卷」部分,而不跟耶利米書列入「先知書」部分。可以肯定的是:本書以主前五八六年猶大亡國為背景,當時巴比倫軍攻陷猶大京城耶路撒冷,焚毀聖殿,並擄走國民及大批財物(見王下25:1-21;耶39:1-10;52:4-27)。作者曾目睹耶路撒冷的敗落,憑著他所具備先知的洞察力與詩人的文學氣質,寫成此書。

 

 

作者哀悼被巴比倫所摧毀的耶路撒冷,他深深體會到苦難乃神公義的審判,目的是為救贖猶大這個腐敗的國家,因此他呼籲百姓悔改;同時也看到仇敵毀滅聖城的邪惡行動,因而呼求神施予刑罰。本書由五首詩構成,除了第5章外,採離合詩的體裁,即各章中每節的頭一個字母是按希伯來文廿二個字母的排列次序,第3章則是每三節用同一個字母。離合詩體代表一種完整的意念,也有助於記憶誦唱。作者將錫安擬人化,將以色列民族視為單一個體,他自己也與民族苦難認同,不斷懇切呼求,有時又以神的口吻安慰選民,使全書在絕望,哀慟中仍交織著希望的火花。猶太人後來每逢亞筆月(陽曆三、四月間)唱此哀歌,以記念主前五八六年與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失陷的國難。

 

 

耶利米哀歌第一章記載──第一首哀歌──錫安遭浩劫: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先前在列國中為大的,現在竟如寡婦;先前在諸省中為王后的,現在成為進貢的。她夜間痛哭,淚流滿腮;在一切所親愛的中間沒有一個安慰她的。她的朋友都以詭詐待她,成為她的仇敵。猶大因遭遇苦難,又因多服勞苦就遷到外邦。她住在列國中,尋不著安息;追逼她的都在狹窄之地將她追上。錫安的路徑因無人來守聖節就悲傷;她的城門淒涼;她的祭司歎息;她的處女受艱難,自己也愁苦。她的敵人為首;她的仇敵亨通;因耶和華為她許多的罪過使她受苦;她的孩童被敵人擄去(作者用旁觀者的態度,哀嘆落難後的錫安今非昔比的淒涼景況。「獨坐」:原文或作「變為淒涼」(如賽27:10),有被遺棄之意。「進貢」:原文或作「被奴役」,或「作苦工」(參創49:15;書16:10;17:13)。「所親愛的」:指猶大以前所倚賴,曾與他們聯盟對抗巴比倫(參耶22:20;30:14)的列國,但猶大遭難時,這些盟邦宛如陌路人,其至參與巴比倫的劫掠行動。「猶大…遷到外邦」:或作「猶大流亡(或被擄),離開了患難和苦工」。「狹窄之地」:或作「在困苦中」。「悲傷」:與守節時載歌載舞的情景成一對比。「城門」:相當於今日的市中心,是一切買賣和社交活動的場所。「愁苦」:有古譯本作「被趕逐」。「為首」:即成了主人。)。錫安城(原文是女子;下同)的威榮全都失去。她的首領像找不著草場的鹿;在追趕的人前無力行走。耶路撒冷在困苦窘迫之時,就追想古時一切的樂境。她百姓落在敵人手中,無人救濟;敵人看見,就因她的荒涼嗤笑。耶路撒冷大大犯罪,所以成為不潔之物;素來尊敬她的,見她赤露就都藐視她;她自己也歎息退後(「她的首領」:大概指猶大王西底家,他在耶路撒冷淪陷時逃走被捉(參王下25:4-5; 耶39:4-5)。「窘迫」:或作「飄流」(如賽58:7)。「樂境」:原文或作「寶物」(即本章10、11之「美物」)。 「不潔」:原指禮儀上的污穢;作者既將耶路撒冷比喻為女子,這裡大概是指婦人月經所帶來的不潔(參利15:19-20),以此比喻猶大因犯罪變成污穢(參結36:17),結果被神厭棄。)。她的污穢是在衣襟上;她不思想自己的結局,所以非常地敗落,無人安慰她。她說:耶和華啊,求你看我的苦難,因為仇敵誇大。敵人伸手,奪取她的美物;她眼見外邦人進入她的聖所─論這外邦人,你曾吩咐不可入你的會中。她的民都歎息,尋求食物;他們用美物換糧食,要救性命。他們說: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因為我甚是卑賤(「自己的結局」:指犯罰的後果。「誇大」:可作「勝利」,或作「行大惡」(參珥2:20)。以寶物換取糧食,是形容耶路撒冷被圍困時城內饑荒的情景。)。(參哀1:1-11)

 

 

錫安的哀號和呼求──你們一切過路的人哪,這事你們不介意嗎?你們要觀看: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就是耶和華在他發烈怒的日子使我所受的苦?祂從高天使火進入我的骨頭,剋制了我;祂鋪下網羅,絆我的腳,使我轉回;祂使我終日淒涼發昏。我罪過的軛是祂手所綁的,猶如軛繩縛在我頸項上;祂使我的力量衰敗。主將我交在我所不能敵擋的人手中。主輕棄我中間的一切勇士,招聚多人(原文是大會)攻擊我,要壓碎我的少年人。主將猶大居民踹下,像在酒醡中一樣。我因這些事哭泣;我眼淚汪汪;因為那當安慰我、救我性命的,離我甚遠。我的兒女孤苦,因為仇敵得了勝。錫安舉手,無人安慰。耶和華論雅各已經出令,使四圍的人作祂仇敵;耶路撒冷在他們中間像不潔之物(12節以後的代名詞由第三人稱(她)轉換為第一人稱(我),發言人是錫安自己,她因著神所降下的災難甚大而發出痛苦的吶喊,甚至向外邦人傾訴她的苦楚。「這事你們不介意嗎」:或作「願這事永遠不發生在你們身上」。「祂從…剋制了我」:原文或作「祂從高降火,直入我的骨頭」。14節上:或作「我罪過的軛沈重(有不少古卷則作「祂注視我的罪過」),祂的手使它們(罪過)在我的頸項上纏繞在一起」;這是表示充罪惡的猶大沒法逃脫神的刑罰。「招聚多人攻擊我」:原文或作「祂已為我定下時間。」「踹下」:原指製酒時把葡萄壓碎,以搾取葡萄汁;這裡是形容猶大毫無反抗能力,在敵人的進攻下血濺沙場的情景。「救我性命」:或作「使我的靈復甦」。「舉手」:指困苦中向神懇求。)。耶和華是公義的!祂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祂的命令。眾民哪,請聽我的話,看我的痛苦;我的處女和少年人都被擄去(這是錫安認罪的告白,她覺悟到受苦乃是神公義的審判。)。我招呼我所親愛的,他們卻愚弄我。我的祭司和長老正尋求食物、救性命的時候,就在城中絕氣。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因為我在急難中。我心腸擾亂;我心在我裏面翻轉,因我大大悖逆。在外,刀劍使人喪子;在家,猶如死亡。聽見我歎息的有人;安慰我的卻無人!我的仇敵都聽見我所遭的患難;因你做這事,他們都喜樂。你必使你報告的日子來到,他們就像我一樣。願他們的惡行都呈在你面前;你怎樣因我的一切罪過待我,求你照樣待他們;因我歎息甚多,心中發昏。(參哀1:12-22)

 

 

錫安(即耶路撒冷)被踐踏後荒涼的慘況。這種荒涼和悲慘的情景也是先知內心感受的寫照,親眼目睹袓國被毀、同胞遭浩劫,怎能不叫愛國愛民的耶利米悲痛欲絕…錫安如一個失去丈夫和兒女的寡婦,遭遇坎坷,從前的顯赫榮華全都失去,換來的是困苦悲傷(參哀1:1-7)…猶大玩火必然自焚,猶大的愚蠢地冒險並且輸了。他們拒絕相信不道德的生活會導致上主的懲罰(參哀1:8-9、14、18)…罪惡似乎提供了許多自由,但當我們自由地做我們想做的事,並逐漸形成一種非做不可的慾望時,我們就成為罪的俘虜,受它的牽制。自由是從上帝而來,所以祂不會讓我們為所欲為,而是讓我們做對我們有益的事。事實上,真正的自由是從順服上帝而來的…這亦給我們基督徒的提醒:犯罪會失去自由,會為自己帶來諸多的苦楚…所以該認罪就當勇於認罪…願聖靈幫助我們……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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