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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國都在她的四圍。她行惡,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為她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的律例,她並沒有遵行。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謹守我的典章,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結5:5-8)

 

 

活節這一週,我們研讀以西結書第四章到第五章。以西結書第四章記載──象徵的動作──上一章22節到下一章17節是先知透過象徵性動作傳達信息──話說耶和華命令先知把自己關在屋裡,指示先知象徵性動作,並預表耶路撒冷的困境──畫圍城圖:「人子啊,你要拿一塊磚,擺在你面前,將一座耶路撒冷城畫在其上,又圍困這城,造臺築壘,安營攻擊,在四圍安設撞錘攻城,又要拿個鐵鏊,放在你和城的中間,作為鐵牆。你要對面攻擊這城,使城被困;這樣,好作以色列家的預兆(「鐵鏊」:代表截斷耶路撒冷四面生路的鐵幕,也象徵耶京百姓已與耶和華完全斷絕關係。)。」──左右側臥:「你要向左側臥,承當以色列家的罪孽;要按你向左側臥的日數,擔當他們的罪孽。因為我已將他們作孽的年數定為你向左側臥的日數,就是三百九十日,你要這樣擔當以色列家的罪孽。再者,你滿了這些日子,還要向右側臥,擔當猶大家的罪孽。我給你定規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你要露出膀臂,面向被困的耶路撒冷,說預言攻擊這城。我用繩索捆綁你,使你不能輾轉,直等你滿了困城的日子(神要先知左右側臥象徵目的是要表明以色列的罪孽,並聲明這罪孽現在由先知來擔當。「左側」、「右側」:左可指北部,右則指南部(參結16:46);因此左側可指北國以色列,而右側指南國猶大。「三百九十日」:七十士譯本作「一百九十日」。這兩個數目的計算法無從確定,因此不能決定那個抄本正確。有的學者認為三百九十年是從南北國分裂至被擄歸回的期間,四十年是從南國亡至古列開始壓制巴比倫的一段時間;有的學者依從七十士譯本,認為一百九十年是從北國亡至被擄歸回為止。)。」(參結4:1-8)

 

 

按時量吃喝──「你要取小麥、大麥、豆子、紅豆、小米、粗麥,裝在一個器皿中,用以為自己做餅;要按你側臥的三百九十日吃這餅。你所吃的要按分兩吃,每日二十舍客勒,按時而吃。你喝水也要按制子,每日喝一欣六分之一,按時而喝。你吃這餅像吃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這是代表耶京被圍困時饑荒的威脅。「二十舍客勒」,約二二七克(八盎司)。「一欣六分之一」:約六十毫升。「人糞」:在律法中被視為污穢。用人糞燒烤,表示以色列人於被擄之地將被玷污,無法遵守宗教上有關潔淨的條例。)。」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吃不潔淨的食物(「自死…撕裂的」:律法禁止吃這些肉(見利7:24;22:8),原因是沒法把裡頭的血適當地放盡(參利17:11-16)。「可憎的肉」:原文指留到第三天的祭肉;律法規定把它燒掉(見利7:18;19:7)。)。」我說:「哎!主耶和華啊,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吃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於是祂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牛糞」:是平日所用的燃料。)。」祂又對我說:「人子啊,我必在耶路撒冷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他們的糧。他們吃餅要按分兩,憂慮而吃;喝水也要按制子,驚惶而喝;使他們缺糧缺水,彼此驚惶,因自己的罪孽消滅。」(參結4:9-17)

 

 

以西結書第五章記載──象徵的動作──剃髮平分:「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用天平將鬚髮平分。圍困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趕。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裏,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從裏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先知以刀剃頭,代表耶和華已舉刀對付耶京,而耶京將如髮落一樣失去她的尊榮與喜樂。2節「火」:根據下文12節的解釋,是指瘟疫和饑荒。3節:餘逃過浩劫,表示神在審判中仍施恩典(參賽1:9;結6:8-10)。4節:即使在餘民中,仍有一部分(也許是敗壞之人)要被消滅。)。」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國都在她的四圍(「列邦之中」:應「列邦的中心」,指以色列被神安置在崇尚異教鄙俗的列邦中,益顯出以色列是神所特別揀選的民族;正因她地位特殊,所以她的惡行愈發有目共睹,無可推諉(參摩3:2)。)。她行惡,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為她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的律例,她並沒有遵行。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謹守我的典章,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參結5:1-10)

 

 

宣告耶京的覆滅──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在你中間必因饑荒消滅;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並要拔刀追趕他們。「我要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們發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著安慰。我在他們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時,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熱心;並且我必使你在四圍的列國中,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涼和羞辱。這樣,我必以怒氣和忿怒,並烈怒的責備,向你施行審判。那時,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譏刺、警戒、驚駭。這是我─耶和華說的。那時,我要將滅人、使人饑荒的惡箭,就是射去滅人的,射在你們身上,並要加增你們的饑荒,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又要使饑荒和惡獸到你那裏,叫你喪子,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裏;我也要使刀劍臨到你(這段宣告粗略地解釋象徵性動作的真正內涵;整段明顯地根據利26:14-39的咒語,指出耶和華違約之民的懲罰。「使你人數減少」:或作「離開你」。「瘟疫」、「饑荒」:都是戰爭所致,前者來自遍地的死屍;後者是因為被敵圍困。「就得著安慰」:指神因著懲罰以色列,報復他們的不忠(參賽1:24),心裡的忿怒得到平息,便感到好像滿足了一般。「熱心」:或作「忌邪」(參出20:5),指聖潔的神不能容忍人任意行惡干犯祂。「惡箭」:指傷人或帶來毀滅的箭。)。這是我─耶和華說的。」(參結5:11-17)

 

 

先知以西結奉命表演一連串啞劇,作為以色列家受懲罰的預兆;扮演攻擊耶路撒冷城的角色,象徵上主對猶大國的懲罰。這懲罰不是過度性的,而是毀滅性的。歷史上攻擊耶城的是巴比倫(主前五九八年),然而歷史的主宰是上主…以西結向左(代表北方)側臥390日,承擔以色列的罪孽;然後向右(代表南方)側臥40日,承擔猶大的罪孽。那些日數的意義已無法稽考,所能肯定的是它們代表罪罰(參結4:1-6)…先知以西結用剃刀剃掉自己頭面上的鬚和髮,象徵猶大百姓(鬚髮)受外敵(剃刀)侵凌。這寓意上主對以色列背道的懲罰…以色列是一個受恩寵的民族。上主曾將耶路撒冷安置在列邦的中心,這意味她屬靈的重要性。按她的身分,萬國都應因她而認識上主。受恩的百姓有她應負的責任,但以色列民沒有盡她的責任。藐視責任也就是藐視恩典,其結果是上主要在列國眼前,在祂的百姓中間施行審判(參結5:1-8)…恩典和責任是不能分開的。上帝的恩典是無價的,卻不是廉價的。主耶穌的死與復活是極重的贖價!我們既然蒙受這樣重大的恩典,無法不感恩,而感恩的表現是: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願聖靈幫助我們……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並且上帝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林前6:14;弗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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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