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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神忠誠的人

 

 

城牆修完,我安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神過於眾人。我吩咐他們說:「等到太陽上升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人尚看守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尼7:1-3)

 

 

週我們繼續研讀尼希米記第五章到第七章。尼希米記第五章記載富者的剝削行為──話說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有的說:「我們和兒女人口眾多,要去得糧食度命」;有的說:「我們典了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有的說:「我們已經指著田地、葡萄園,借了錢給王納稅。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作人的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我們並無力拯救,因為我們的田地、葡萄園已經歸了別人(本章內容從上一章的記載岔開,提到猶大的富者剝削窮人。當時的貧窮情況可能早已存在,而尼希米動員修城的行動使情況惡化,因為窮人協助修建而無暇種植,引致糧食缺乏,他們又無法繳稅,負債纍纍,只有把產業給別人作抵押,兒女們也給了別人作僕婢。)。」──處理令人憤怒的事件: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我心裡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賣與外邦的猶大人」:可能是指以前在外地或本處作外邦人隸的猶大人。)?」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學者認為「百分之一的利息」是很低的利率,但假如他們以月利計算,利息就十分重了。事實上摩西的律法禁止以色列人向同胞索取利息,包括向借貸者直接索取利息,或是從所押田產獲得收入。)。」──起誓將田產歸還負債者: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必照著所應許的而行。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衣襟」:原文可能是指有口袋的腰帶。「抖著胸前的衣襟」:是一種象徵的行動,意即抖空一切所有的。)。」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著所應許的去行。(參尼5:1-13)

 

 

尼希米自白──清正廉潔:「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以前的省長」:可能是先前撒瑪利亞的省長,這些人兼管猶大。)。並且我恆心修造城牆,並沒有置買田地;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裡做工。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雖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本段是尼希米的自白,是十二年後加上去的。)。」(參尼5:14-19)

 

 

尼希米記第六章記載內外相攻──參巴拉的詭計:參巴拉、多比雅、亞拉伯人基善和我們其餘的仇敵聽見我已經修完了城牆,其中沒有破裂之處(那時我還沒有安門扇),參巴拉和基善就打發人來見我,說:「請你來,我們在阿挪平原的一個村莊相會。他們卻想害我(當時城牆工程還未完竣,敵人仍沒有放棄破壞的企圖。「阿挪平原」:離耶路撒冷約卅一公里(十九英里),由波斯直接管理,是撒瑪利亞和亞實突這些充滿敵意地方的緩衝區。參巴拉等人選上這地點,是要減少尼希米的戒心。至於引他離開耶路撒冷之後,下一步破壞的行動是什麼,在這裡沒有說明。)。」於是我差遣人去見他們,說:「我現在辦理大工,不能下去。焉能停工下去見你們呢?」他們這樣四次打發人來見我,我都如此回答他們。參巴拉第五次打發僕人來見我,手裡拿著未封的信,信上寫著說:「外邦人中有風聲,迦施慕(就是基善,見2章19節)也說,你和猶大人謀反,修造城牆,你要作他們的王;你又派先知在耶路撒冷指著你宣講,說在猶大有王。現在這話必傳與王知;所以請你來,與我們彼此商議(敵人故意將毀謗尼希米的函件公開,要脅他前來談判,以便達成他們的陰謀。以參巴拉等人的身分上書,必定引起波斯王的關注,何況內容是涉及作反的事呢!)。」我就差遣人去見他,說:「你所說的這事,一概沒有,是你心裡捏造的。」他們都要使我們懼怕,意思說,他們的手必軟弱,以致工作不能成就。神啊,求你堅固我的手。──偽先知的詭計:我到了米希大別的孫子、第來雅的兒子示瑪雅家裡;那時,他閉門不出(示瑪雅可能是祭司,所以他可以提議跟尼希米在聖殿會面。為何示瑪雅閉門不出,實在不得而知。)。他說:「我們不如在神的殿裡會面,將殿門關鎖;因為他們要來殺你,就是夜裡來殺你。」 我說:「像我這樣的人豈要逃跑呢?像我這樣的人豈能進入殿裡保全生命呢?我不進去(尼希米反對進入聖殿(即祭司獻祭處)有以下兩個原因:1.他本人是高官,又有重任在身,毋須逃避來保存生命;2.他不是祭司,如進入聖殿是有違律法的。)!」我看明神沒有差遣他,是他自己說這話攻擊我,是多比雅和參巴拉賄買了他。賄買他的緣故,是要叫我懼怕,依從他犯罪,他們好傳揚惡言毀謗我。我的神啊,多比雅、參巴拉、女先知挪亞底,和其餘的先知要叫我懼怕,求你記念他們所行的這些事。(參尼6:1-14)

 

 

尼希米修建城牆──城牆竣工:以祿月二十五日,城牆修完了,共修了五十二天(「以祿月」:為當時曆法的六月。)。我們一切仇敵、四圍的外邦人聽見了便懼怕,愁眉不展;因為見這工作完成是出乎我們的神。──仇敵勢力滲入:在那些日子,猶大的貴冑屢次寄信與多比雅,多比雅也來信與他們。在猶大有許多人與多比雅結盟;因他是亞拉的兒子,示迦尼的女婿,並且他的兒子約哈難娶了比利迦兒子米書蘭的女兒為妻。他們常在我面前說多比雅的善行,也將我的話傳與他。多比雅又常寄信來,要叫我懼怕(透過姻親的關係,敵人對尼希米的重建計劃與工程進展都瞭如指掌。他們並藉著猶大的貴冑來散播謠言和威嚇話(參尼4:11)。)。(參尼6:14-19)

 

 

尼希米記第七章記載城牆竣工──防範措施:城牆修完,我安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神過於眾人。我吩咐他們說:「等到太陽上升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人尚看守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雖然城牆已修完,但仍要人看守,以策安全。「歌唱的,和利未人」:他們負責看守的是聖殿,不是城門口。哈拿尼和哈拿尼雅可能是同一人,前者是簡稱。「他們」:指守門的。歸僑住在耶路撒冷城的不多,城內居民可能多是祭司、利未人、商人和銀匠等(參尼3:31-32)。)。──歸僑家譜:我的神感動我心,招聚貴冑、官長,和百姓,要照家譜計算。我找著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其上寫著: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去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毘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來的(末底改、必珊、米斯拔為巴比倫名字,而比革瓦伊為波斯名字。)。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記錄以南部城市作起點伯利恆、尼陀法在耶路撒冷(以下簡稱耶城)以南;亞拿突、亞斯瑪弗在耶城以北;基列耶琳、基非拉和比錄在耶城之西北;拉瑪、迦巴、默瑪、伯特利和艾在亞拿突和亞斯瑪弗以北;尼波、末必、以攔和哈琳在猶大省之西南角;羅德、哈第和阿挪在猶大省之西北,近約帕;耶利哥、西拿在猶大省之東北。)祭司: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利未人:何達威雅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二十八名(利未人人數稀少,可能在被擄期間,部分轉去作祭司,而部分則轉進其他行業,不願意回耶路撒冷在聖殿輔助祭司作粗重工作。這些「歌唱的」是在聖殿裡供職,限於男性。)。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九名。尼提寧(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孫…(「尼提寧」:是在聖殿作工的奴僕,被擄前這些人通常是戰敗的迦南人。他們緊居於尼提寧的房屋(參尼11:21),由一監督管理。)…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所羅門的僕人是戰俘或受制服的外邦人,他們在聖殿作僕役,名字多是渾名。)。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押但、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他們是第來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五十二名。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著,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其餘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裡(這裡部分人名和數字與以斯拉記2章有出入,引起頗多推測,有認為是傳抄之誤。)。(參尼7)

 

 

有許多猶大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城,慢慢就產生糧食危機及其他社會問題。有些較為富裕的人堅持要有「合理」的利益,借貸與人就要收取「合理」的利息。有錢當然「可以」購買奴隸,可是這些「利益」卻傷害了同胞,違背了愛心,更損害了神的工作(參尼5:1-5)…百姓肯悔改,不單因為尼希米的話有說服力,更因為他能以身作則,他不單沒有索取「合理」的報酬,反而諸多行善,宴請有需要的人(參尼5:6-18)…仇敵邀請尼希米到平原和聖殿會談,卻原來另有詭計。他們欲使尼希米離開耶路撒冷,不可再領導重建的工作。但尼希米很有智慧,堅持他的崗位與立場,在短短五十二日內完成修造城牆的工程(參尼6:1-15)…城牆既已修畢,就要堅守城池,否則就前功盡廢了。尼希米所揀選並派他看守城門的,乃是一個「忠信的」,又是「敬畏神過於眾人」:意即信實且忠心的人。無疑的,哈拿尼雅是尼希米心中認為十分靠得住的人(參尼7:1-2)…是向神忠誠的人,我們基督徒的服事要像這樣的人。不論在任何環境都向神忠心。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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