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常存敬畏祂的心

 

 

看哪,有報好信傳平安之人的腳登山,說:「猶大啊,可以守你的節期,還你所許的願吧!因為那惡人不再從你中間經過,他已滅絕淨盡了。」(鴻1:15)

 

 

去三個星期咱們研讀了彌迦書,這星期咱們研讀那鴻書。關於那鴻書──本書作者為伊勒歌斯人那鴻。那鴻一名,其含意為「安慰」,而本書主題之一,恰如作者之名,就是安慰飽受亞述侵略凌辱的猶太人。新約耶穌家譜中所記載的拿鴻(參路3:25,此字於原文與先知那鴻同名),大概不是先知本人。先知那鴻的出身地伊勒歌斯,今天無從稽考;有可能是新約時代的迦百農(其名意為「那鴻之村」),但亦可能是猶大國(南國)的一處地方,因本書寫於猶大國獨存的時期,其信息亦是針對猶大國的人(見鴻1:15)。有關成書日期,據鴻3:8提供寶貴的資料:那鴻著書之時,挪亞們(即底比斯)已經淪陷了,因此先知能引以為例。挪亞們為當時埃及南部的首都,是膜拜亞們神的中心。根據發掘出來的亞述碑文,挪亞們是被亞述王亞述班尼帕所攻陷,時為主前六六四年或六六三年。而本書乃預言尼尼微的荒涼,可知成書日期必在尼尼微淪陷之前,亦即在主前六一四年或六一二年之前。換言之,本書成書時間大抵介乎主前六六四年至六一二年之間,也就是瑪拿西、亞們及約西亞作猶大王的時候。

 

 

那時,正值亞述王朝的黃金時期,在亞述班尼帕的經營下,連埃及也在她的掌握之中(參鴻3:8-10), 而首府尼尼微城更是穩如泰山。尼尼微城一名可指城本身,或泛指與他城連合而成的大城(參創10:10-12),希伯來人常以尼尼微城來稱呼後者。城分內外兩層,內城長約十三公里(八英里),而外城則長約四十八公里(三十英里),共有五層城牆,牆高三十公尺(一百英尺),闊十六公尺(五十英尺),城樓則高六十公尺(二百英尺),還有三層護城河。就在這個時候,先知那鴻卻敲響亞述的喪鐘,宣告尼尼微城的毀滅。當時的人,誰會料到,如此強大的亞述帝國,竟在亞述班尼帕死後十多年就化為烏有,消失於歷史之中,而尼尼微也一直荒涼,成為歷史廢墟,供人憑弔。那鴻被稱為敲響尼尼微喪鐘的先知,肯定地宣告強暴者的厄運,並從三方面來描述:1.神的屬性:尼尼微的毀滅,跟神的屬性有關。因神忌邪施報,秉公行義,凡是作姦犯科的,神必定追究;而且神大有能力,作惡的難逃劫運,必要服在神的刑罰下。然而神卻明察秋毫,認得投靠祂的人,作他們的避難所。2.尼尼微的罪惡:尼尼微之所以危在旦夕,全因她已惡貫滿盈。亞述人以殘忍著名,崇尚武力強權,加上他們陰險狡猾,言而無信,進行不少無恥的商業貿易;如此行徑,簡直與神為敵,漠視神的公義審判,所以,亞述的首府尼尼微城變成荒場廢墟,乃罪有應得。3.安慰受苦者:神傾覆尼尼微,一方面是秉公行義的審判,另一方面卻安慰了受苦的猶太人,表明神並沒有忘記祂的百姓,那些迫害神子民的,神必與他們為敵

 

 

那鴻書第一章記載──引言:話說論尼尼微的默示,就是伊勒歌斯人那鴻所得的默示(「論尼尼微的默示」:指針對該地區而發出的宣告與宣判。)。審判者──耶和華: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 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祂的敵人施報,向祂的仇敵懷怒。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祂腳下的塵土。祂斥責海,使海乾了,使一切江河乾涸。巴珊和迦密的樹林衰殘;黎巴嫩的花草也衰殘了。大山因祂震動;小山也都消化。大地在祂面前突起;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祂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祂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祂的忿怒如火傾倒;磐石因祂崩裂。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祂的人。但祂必以漲溢的洪水淹沒尼尼微,又驅逐仇敵進入黑暗(先知宣判尼尼微的罪行並非基於狹隘的民族愛國情操,而是基於耶和華神的屬性。「忌邪」:原文亦作「妒忌」,是描寫逼切強烈的渴望。聖經用「忌邪」形容耶和華,表明祂是聖潔獨一的神,對人的要求是:專一的敬拜和順服,所以一切邪惡,尤其是敬拜別神,對祂不忠的罪,必然激起祂的忿怒。「施報」:非指報復,而是報應。「大有忿怒」:原作「忿怒的主」。神雖是公義的神,但卻「不輕易發怒」,表明祂的寬容(參後3:9)與能力。「祂乘旋風和暴風而來」:是引自神臨格在西乃山的情景。(參出19:16)。「祂斥責海…乾涸」:是指以色列人過紅海(參出14章)及約但河(參書4-5章)的事蹟。神的能力也表現在大自然中。「巴珊」、「迦密」與「利巴嫩」:這三處地區,土地肥沃,草木繁茂,是牧放牛羊上乘之地(參撒上25:2;結39:18),而利巴嫩更以盛產香柏木聞名於世(參結27:5)。 然而,神的能力一出,怒氣一發,這些都要衰殘。人的能力不能抵擋神的審判。「如火傾倒」:表示完全消滅,不能逃避。神的審判,對信靠祂的人,是安慰的信息,對惡人卻是滅亡的信息。「認得」:指進入密切的關係。這裡有「看顧」之意。「黑暗」:指死亡。)。(參鴻1:1-8)

 

 

判決──尼尼微快要滅亡:尼尼微人哪,設何謀攻擊耶和華呢?祂必將你們滅絕淨盡;災難不再興起。你們像叢雜的荊棘,像喝醉了的人,又如枯乾的碎秸全然燒滅。有一人從你那裏出來,圖謀邪惡,設惡計攻擊耶和華。耶和華如此說:「尼尼微雖然勢力充足,人數繁多,也被剪除,歸於無有。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卻不再使你受苦。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扭開他的繩索(尼尼微人雖然設謀攻擊神,但終必被神毀滅。 另一方面猶大從此可以脫離亞述的控制,重新過其宗教敬拜的生活。「尼尼微…滅絕淨盡」:原文或作「你們攻擊耶和華的一切計謀,祂必除掉」。「災難不再興起」:表明審判的嚴厲及終極性。「你們像叢雜…醉了的人」:可能是比喻亞述人陰險奸詐、安逸自恃;但亦可能是形容他們被制伏的景況。「叢雜的荊棘」:原文或作「被荊棘纏住」。「有一人」:一說是指那位率領百萬雄師圍攻猶大的亞述王西拿基立;另一說是統指亞述人的邪惡,特以其首領為代表。「勢力充足」:原文或作「未受損傷」,但有學者認為此字本屬亞述文,解作「齊心合力」。形容猶大將從敵人的欺壓下得釋放。)。」耶和華已經出令,指著尼尼微說:「你名下的人必不留後;我必從你神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看哪,有報好信傳平安之人的腳登山,說:「猶大啊,可以守你的節期,還你所許的願吧!因為那惡人不再從你中間經過,他已滅絕淨盡了(「好信」:指亞述亡國,猶大得享平安的信息。「山」:指錫安山。「中間經過」:意即「攻擊」。)。」(參鴻1:9-15)

 

 

那鴻書第二章記載──尼尼微遭圍攻:尼尼微啊,那打碎邦國的上來攻擊你。你要看守保障,謹防道路,使腰強壯,大大勉力。(耶和華復興雅各的榮華,好像以色列的榮華一樣;因為使地空虛的,已經使雅各和以色列空虛,將他們的葡萄枝毀壞了。)他勇士的盾牌是紅的,精兵都穿朱紅衣服。在他預備爭戰的日子,戰車上的鋼鐵閃爍如火,柏木把的槍也掄起來了。車輛在街上(或譯:城外)急行,在寬闊處奔來奔去,形狀如火把,飛跑如閃電。尼尼微王招聚他的貴冑;他們步行絆跌,速上城牆,預備擋牌。河閘開放,宮殿沖沒。王后蒙羞,被人擄去;宮女搥胸,哀鳴如鴿。此乃命定之事(有敵人上來攻擊尼尼微。根據歷史記載,在主前六一二年,瑪代和巴比倫聯合攻打尼尼微。先知用譏諷口吻呼籲尼尼微人作好防禦措施,抵擋敵人。「使腰強壯」:指束緊腰身,準備作戰。「大大勉力」:原作「使力量堅強」。這正是神復興猶大的時刻。形容尼尼微的敵人。「朱紅」:以示莊嚴威猛,亦可能有驚嚇敵人的作用(參王下3:22;結23:14)。「柏木…掄起來了」:原文作「柏木到處揮舞」。柏木指木造的矛杆,古譯本則把這句譯作「騎士(或駿馬)亂闖」。尼尼微王匆忙抗敵。「貴冑」:指精銳部隊。尼尼微被攻陷尼尼微位於底格里斯河的東岸,有大小運河環繞及貫穿城中,而亞述人又多設水閘,用以控制水源及防衛尼尼微城。根據歷史記載,瑪代及巴比倫聯軍圍困尼尼微,久攻不上,最後他們利用已攻取的柯撒水閘,將它突然開啟,借用水力沖毀城牆。另一說法是聯軍圍城第三年,忽然天降大雨,連綿不絕,導致河水泛濫,沖毀城牆及皇宮。「王后」:原文僅作「她」。本章7節原文開首有另一字,其意不詳,和合本譯作「此乃命定之事」,傳統以此字為王后的稱號,代表尼尼微城。另有學者認為此字乃指亞述的女神伊斯她(愛情與戰爭的女神)。古人認為戰爭不單是邦國間的鬥爭,更是邦國之神的鬥爭,故此尼尼微城的失敗,也是她女神的羞辱。「宮女」:代表城中的百姓,或指附屬尼尼微城的邦國,或指女神伊斯她廟中的使女。)。──尼尼微被劫掠:尼尼微自古以來充滿人民,如同聚水的池子;現在居民卻都逃跑。雖有人呼喊說:「站住!站住!卻無人回顧。你們搶掠金銀吧!因為所積蓄的無窮,華美的寶器無數(京城失守,百姓逃命,到處皆有搶掠的事。雖然國庫豐足,現在也變得荒涼。「聚水的池子」:先知以此形容城內居民之眾多。但現今他們都四處逃奔,如池子缺堤一般,大水一發不可收拾地向外奔流。)。」──尼尼微成廢墟:尼尼微現在空虛荒涼,人心消化,雙膝相碰,腰都疼痛,臉都變色。獅子的洞和少壯獅子餵養之處在哪裏呢?公獅母獅小獅遊行、無人驚嚇之地在哪裏呢?公獅為小獅撕碎許多食物,為母獅掐死活物,把撕碎的、掐死的充滿牠的洞穴(先知用獅子的比喻諷刺尼尼微城的荒涼。尼尼微素以獅子作徽號,故獅子在此可比喻尼尼微王,他本有獅子般的兇悍,殘待他所征服之民,但如今反被消滅,他的強暴和勇猛也不知所蹤。另有學者指出,亞述人愛捕獵獅子,把牠們放在城中的洞穴裡,供人觀看戲弄,但現今尼尼微已被夷為平地,連獅子洞也被剷除,顯示完全的毀滅。)。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必將你的車輛焚燒成煙,刀劍也必吞滅你的少壯獅子。我必從地上除滅你所撕碎的,你使者的聲音必不再聽見。」(參鴻2)

 

 

那鴻書第三章記載──惡貫滿盈: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充滿謊詐和強暴─搶奪的事總不止息。鞭聲響亮,車輪轟轟,馬匹踢跳,車輛奔騰,馬兵爭先,刀劍發光,槍矛閃爍,被殺的甚多,屍首成了大堆,屍骸無數,人碰著而跌倒,都因那美貌的妓女多有淫行,慣行邪術,藉淫行誘惑列國,用邪術誘惑(原文是賣)多族(尼尼微的罪是她傾覆的主要原因。此處所記亞述的暴行,與聖經以外史籍所載完全吻合。「流人血的城」:指亞述人嗜殺成性,殘暴地對待戰俘。「謊詐」:指貿易或戰事上的詭詐,事例見王下18:19-35。形容亞述人好戰成性,到處征伐,殺人成堆。指出亞述在宗教上的罪行。「美貌的妓女」:指尼尼微城內所敬拜的偶像。這些偶像崇拜往往與淫亂和行邪術有關。亞述國用武力征服列國之後,必定引誘列邦敬拜他們的偶像。)。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臉上,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使列邦觀看你的醜陋(「我與你為敵」:尼尼微城必在列邦中展露醜態,公開地被侮辱及奚落。這全是她惡貫滿盈的結果。)。我必將可憎污穢之物拋在你身上,辱沒你,為眾目所觀。凡看見你的,都必逃跑離開你,說:『尼尼微荒涼了!有誰為你悲傷呢?我何處尋得安慰你的人呢?』」──史有前例:你豈比挪亞們強呢?挪亞們坐落在眾河之間,周圍有水;海(指尼羅河)作她的濠溝,又作她的城牆。古實和埃及是她無窮的力量;弗人和路比族是她的幫手。但她被遷移,被擄去;她的嬰孩在各市口上也被摔死。人為她的尊貴人拈鬮;她所有的大人都被鍊子鎖著(先知為了表明神宣判的真實及臨近,引用了挪亞們敗亡的史實為證。「挪亞們」:又名底比斯城,是上埃及的首都,座落在尼羅河的兩岸,築有運河,貫穿城內,故先知描寫此城周圍有水,形成一天然保障。除此以外,挪亞們還有埃及人、古實(即今蘇丹)人、弗人及路比(可能是今天的呂彼亞)人為親密戰友,互結同盟。雖然如此,她竟然在主前六六三年被亞述王亞述班尼帕一舉殲滅,而尼尼微的命運,註定要步挪亞們的後塵。)。(參鴻3:1-10)

 

 

劫運難逃──你也必喝醉,必被埋藏,並因仇敵的緣故尋求避難所。你一切保障必像無花果樹上初熟的無花果,若一搖撼就落在想吃之人的口中。你地上的人民如同婦女;你國中的關口向仇敵敞開;你的門閂被火焚燒。你要打水預備受困;要堅固你的保障,踹土和泥,修補磚窯。在那裏,火必燒滅你;刀必殺戮你,吞滅你如同蝻子。任你加增人數多如蝻子,多如蝗蟲吧!你增添商賈,多過天上的星;蝻子吃盡而去。你的首領多如蝗蟲;你的軍長彷彿成群的螞蚱,天涼的時候齊落在籬笆上,日頭一出便都飛去,人不知道落在何處(「喝醉」:代表失去抗拒的能力。「被埋藏」:指躲藏起來。雖然她有堅固的保障,但也無濟於事,必被攻下,正如人搖撼無花果樹,收取熟透的無花果一般的容易。城中居民雖多,都如婦女般沒有戰鬥能力。城門大開,讓敵人長驅直進。「門閂」:指用來鎖緊城門的橫閂,這裡代表全城的防禦。諷刺的警告。縱然進行一切防衛修補措施,也難逃劫運。蝻子、蝗蟲、螞蚱等是東方人十分熟悉的小昆蟲(參珥1:4) ,牠們的群體性很強,往往以盈千累萬的姿態出現。那鴻先知以這些小昆蟲形容亞述的軍兵、商賈、首領、軍事首領,他們雖然眾多,也是無用,當劫運臨頭之時,他們都遠走高飛,各散東西了。「去」:原文作「飛」指亞述人如蝻子一般,吃光田裡的土產後便飛走。)。──萬劫不復:亞述王啊,你的牧人睡覺;你的貴冑安歇;你的人民散在山間,無人招聚。你的損傷無法醫治;你的傷痕極其重大。凡聽你信息的必都因此向你拍掌。你所行的惡誰沒有時常遭遇呢(「牧人」:指首領。「睡覺」、「安歇」:指死亡。由於首領死亡,人民四散流離,呈現一幅國破家亡的淒慘圖畫。「損傷無法…極其重大」:尼尼微的覆亡,並非短暫的懲戒行動,像神對猶大國傾覆一般,乃是徹底的毀滅,永無復興的希望。對那些受欺壓、受迫害的國家(例如猶大國而言,尼尼微的滅亡著實是極大的喜訊,值得拍手稱慶。「你所行…遭遇呢?」或作「誰沒有受過你不斷帶來的傷害呢?」)?(參鴻3:11-19)

 

 

先知指出上帝的忌邪施報,非同人的自私小器,而是出於祂聖潔的本性;祂絕不容許罪惡在祂跟前存在,在祂所定的時間必加以對付、剷除。不錯,祂是慈愛的,不輕易發怒的,但這並不是說祂不會發怒,因為祂是公義的,不會縱容罪惡。祂發義怒之時,無物可以阻擋,無人可擔當得起。在旋風和暴風之中,我們可更具體的明白祂的威嚴,天上的雲彩好比祂腳下的塵土,可見祂是崇高無比的。祂忿怒使大地變色、震動。邪惡如尼尼微人者,必難免祂的刑罰(參鴻1:2-6)…尼尼微眾多的大城,現今卻十室九空,因有大難臨頭。他們積聚的金銀財物數之不盡,卻將要成為掠物。自大自恃的人民,都驚慌喪膽,痛苦莫名。兇殘、勇猛如獅子的尼尼微人將不復見,他們過往的威猛行徑將成過去。因為與他們敵對的,是萬軍之耶和華,沒有人可以在祂面前站立得住。與祂為敵是最愚蠢的(參鴻2:9-13)…先知以埃及的京城挪亞們的遭遇作為警告,挪亞們雖有理想的天然保障,並有忠信的盟邦支持,結果仍雖免國破人亡。尼尼微必也難逃厄運,無可抗拒,註定滅亡。他們將要遭受圍城之苦,他們雖有眾多的人口,商業發達,王子、軍長無數,仍無法挽救。他們終必像其他國家一樣滅亡,他們的仇敵也必為他們的遭遇稱慶(參鴻3:8-19)…世上根本沒有任何力量可保護人免受上帝的審判,或代替上帝在我們生活中的位置。求主幫助我們,常存敬畏祂的心,度世上寄居的日子,並盡力搶救矢喪的靈魂,使更多人得免將來淒慘的刑罰……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1:1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