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應當常存戒慎

 

 

                                                                                          神將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的人召來。耶和華對他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我耳中聽見他對其餘的人說:「要跟隨他走遍全城,以行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結9:3b-6a)

 

 

星期我們研讀以西結書第八章到第九章。以西結書第八章記載──審判耶京聖殿的異象──從本章到11章審判耶京聖殿的異象:話說時間匆匆飛逝,十四個月後以西結再次見異象,並且在異象中神遊耶路撒冷,駭然發現以色列人竟在聖殿裡膜拜各式各樣的偶像,並聲言:「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他看不見我們」(參本章12與9:9)。以西結與被擄的百姓到這時候方才明白神為何如此嚴厲地審判耶路撒冷(參本章17-18)。全文明顯地分成四段:1.8:5-18──四件可憎的事;2.9:1-10:7──神的懲罰:擊殺犯罪者及焚燒耶京;3.11:1-13──東城門旁的計謀;4.11:14-21──對被擄子民的應許。四段經文中間(參結10:8-22),作者再次講述神顯現的光彩,與蒙召所見的異象一樣。整個神遊耶京的異象指出耶和華離棄聖殿的事實──先知被提到耶路撒冷:第六年六月初五日,我坐在家中;猶大的眾長老坐在我面前。在那裏主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我身上。我觀看,見有形像彷彿火的形狀,從祂腰以下的形狀有火,從祂腰以上有光輝的形狀,彷彿光耀的精金。祂伸出彷彿一隻手的樣式,抓住我的一綹頭髮,靈就將我舉到天地中間,在 神的異象中,帶我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內院門口,在那裏有觸動主怒偶像的坐位,就是惹動忌邪的。誰知,在那裏有以色列 神的榮耀,形狀與我在平原所見的一樣(先知當時身在巴比倫,與被擄的子民在一起,時間大約是主前五九一年九月。「家中」:指提勒亞畢(參結3:15),即被擄的以色列人所定居 的地方。「猶大的眾長老坐在我面前」:見結14:1;20:1;33:31。「長老」可能指官長,他們到先知中是為了聆聽神的吩咐及話語。「火的形狀」:古譯本作「人的形狀」。「天地中間」:即空中。「惹動忌邪」:引起忌邪心,即觸犯神:這裡是指祂的殿及百姓的偶像(見本章5節)。神的榮耀也在那裡,使惹忌邪的偶像更形邪惡。)。(參結8:1-4)

 

 

四件可憎的事── 神對我說:「人子啊,你舉目向北觀看。」我就舉目向北觀看,見祭壇門的北邊,在門口有這惹忌邪的偶像;又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所行的,就是在此行這大可憎的事,使我遠離我的聖所,你看見了嗎?你還要看見另有大可憎的事(第一件可憎的事:偶像立在聖所中。「忌邪的偶像」:可能指迦南宗教中掌生殖的女神亞舍拉(參王下21:7;23:6)。先知採此稱呼是因偶像崇拜觸動了神的憤恨(參出20:5;申32:16、21)。「使我遠離我的聖所」:或作「令他們遠離我的聖所」:因為他們在聖所中敬拜偶像,他們逐漸對「神在聖殿中」這事實變得漠不關心。)。」祂領我到院門口。我觀看,見牆上有個窟窿。他對我說:「人子啊,你要挖牆。」我一挖牆,見有一門。祂說:「你進去,看他們在這裏所行可憎的惡事。」我進去一看,誰知,在四面牆上畫著各樣爬物和可憎的走獸,並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在這些像前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站立,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也站在其中。各人手拿香爐,煙雲的香氣上騰。祂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的長老暗中在各人畫像屋裏所行的,你看見了嗎?他們常說:『耶和華看不見我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第二件憎的事:長老供奉獸類。供奉的地方是在院牆後的祕室中,實際的地點卻無可稽考。對「爬物」、「走獸」的敬拜可能由埃及傳入。「七十個長老」:可能是以色列民的領袖或代表。「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大概是當時有名望的人物,可能與王下22:3的文士沙番有關。「在各人畫像屋裡所行的」:這些長老不只集體供奉獸圖,即使私下也獨自進行這可憎的勾當。「耶和華看不見我們」:指耶和華不再理會人們的行為。)。』」祂又說:「你還要看見他們另外行大可憎的事。」祂領我到耶和華殿外院朝北的門口。誰知,在那裏有婦女坐著,為搭模斯哭泣。祂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嗎?你還要看見比這更可憎的事。」祂又領我到耶和華殿的內院。誰知,在耶和華的殿門口、廊子和祭壇中間,約有二十五個人背向耶和華的殿,面向東方拜日頭(第三件可憎的事:婦女崇拜搭摸斯。「搭模斯」:為蘇默人的植物之神,傳每年死於盛暑七月,來年春天復生;後來被人與敘利亞神祇「阿多尼」混淆,後者意即「婦女所羨慕的」(參但11:37)。「哭泣」:敬拜搭模斯的儀式之一。第四件可憎的事:太陽崇拜:這種敬拜歷史悠久,可能是由埃及傳入猶大。約西亞王改革時期亦意圖清除這惡習(參王下23:5、11)。「廊子和祭壇中間」:是祭司們向神禱告的地點(參珥2:17),被認為是極神聖的地方;但在這裡人們卻背著祭壇向太陽伏拜,所以此舉稱為最可憎的事。「二十五個人」:廿五是以西結慣用的數字(見結11:1)。這些人是站在祭司的位置,因此有認為作者可能暗示他們是祭司。)。祂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嗎?猶大家在此行這可憎的事還算為小嗎?他們在這地遍行強暴,再三惹我發怒,他們手拿枝條舉向鼻前。因此,我也要以忿怒行事,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他們雖向我耳中大聲呼求,我還是不聽(「手拿枝條舉向鼻前」:可能是異教的儀節,或可視為對神不尊敬、粗俗下流的舉動。)。」(參結8:5-18)

 

 

以西結書第九章記載──神的懲罰──上一章所宣佈的審判在這段經文裡實現:祂向我耳中大聲喊叫說:「要使那監管這城的人手中各拿滅命的兵器前來。」忽然有六個人從朝北的上門而來,各人手拿殺人的兵器;內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神宣告耶路撒冷的死亡,待城中義人印上記號後,就下手擊殺城中其他男女老幼,事成後且將城焚燒。這裡描寫七個毀滅者的手法,與後來兩約之間啟示文學的體裁有雷同之處,有的學者則覺得這段經文可能是日後啟示文學的先鋒。「那監管這城的人」:指處決這城的人。執行擊殺任務的六個人無疑是六位天使。「殺人的兵器」:指攻擊人的武器。「內中」:原文作「在他們中間」,可指六位之其中一位,或指與他們在一起的一位。「腰間帶著黑墨盒子」:即打扮如當時的文士。)。」(參結9:1-2)

 

 

神的榮耀開始離開至聖所──以色列 神的榮耀本在基路伯上,現今從那裏升到殿的門檻(以色列之神的榮耀開始離開「至聖所」(參結10:18;11:23)。)。 神將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的人召來。耶和華對他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我耳中聽見他對其餘的人說:「要跟隨他走遍全城,以行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記號」:是希來文最後一個字母,書寫十字架形狀,這是一種帶有保護作用的記號,(另參創4:15;出12:22)。「其餘的人」:即2節的六位天使。 「從殿前的長老殺起」:即8:11的長老,因為那是一切「可憎的事」的中心與源頭。)。祂對他們說:「要污穢這殿,使院中充滿被殺的人。你們出去吧!」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要污穢這殿」:因這殿已不配成為耶和華的居所。)。他們擊殺的時候,我被留下,我就俯伏在地,說:「哎!主耶和華啊,你將忿怒傾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嗎(「剩下的人」:指主前五九七年部分猶大人被擄後剩下來的人。)?」祂對我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遍地有流血的事,滿城有冤屈,因為他們說:『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他看不見我們。』故此,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那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的人將這事回覆說:「我已經照你所吩咐的行了。」(參結9:3-11)

 

 

先知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聖殿:在惹動忌邪的偶像的坐位處有上主的榮耀…以色列的領袖們集體向假像敬拜。他們說:「耶和華看不見我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參結8:1-12)…上主的榮耀不因偶像的存在而消減。在罪惡的地帶,上主仍然是主,祂的眼睛仍然遍察全地。轉向偶像而放棄上主的人仍然在上主的監察之下,也在上主的忍耐中,到了時候,他必須接受當得的報應…上主告訴帶墨盒的人給忠於上主的人塗上記號。他們是否忠心,是以他們對民族犯下的罪是否有認識和傷心來決定的。帶記號的人,在那六個人開始除滅惡人的時候,就被保存下來(參結9:4-6)…主給我們的真理是祂恩典的表記;甚麼時候我們不行真理,就是拒絕主恩典的時刻,也就是接受審判的時刻了。所以我們應當常存戒慎,速於悔悟…願聖靈幫助我們……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然而,上帝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19-2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