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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愛主勝過一切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27、33)

 

 

 

耶穌說這些話的場景,是許多人跟隨祂時,他們跟隨耶穌,莫非是想要聽道,想要從耶穌那得到醫治和好處,主耶穌對這些跟隨祂的群眾所說的話。今天耶穌也對咱說:你既然跟隨我,作我的門徒,要愛我勝過一切,否則你就不是我的門徒。所以主設個比喻,說:『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參路14:28-32)主耶穌在這裡告訴咱:『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參路14:27)。』所以咱要『跟從主』一定要先學會『捨己』。『捨己』的基本意義是要咱天天否定自己,棄絕自己,以它為敵人一樣,也就是說不照自己的意願和想法去行;而是要遵照主的意願和吩咐去行。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原文直譯:「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魂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恨惡,可憎。「人到我這裡來」:意即接受上帝的邀請,來赴救恩的筵席(參路14:16)。「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愛』字的原文是『恨』,係一種生動的誇張用詞,表示這些親人和自己的存在,不容成為跟從主的阻礙和羈絆。主耶穌不是要咱真的恨人,而是要咱能擺脫世間的羈絆去跟從祂。「你們無論甚麼人」:不是說基督徒中的『某些人』,乃是說基督徒中『無論甚麼人』,都有資格來跟從主。「若不撇下」:不是說『若沒有心願』,乃是說『若不撇下』,就不能跟從主。「撇下一切所有的」:不是說『撇下一部分所有的』,乃是說『撇下一切所有的』,才能跟從主⋯總之⋯必須學會捨己,才能愛主過於愛

 

 

咱跟從主總會遇到與咱的『已』的想法很不相合,必須放下咱自己的一切,所以捨不下自己就不能跟從主往前行。因為咱的己是有它的意思、喜好、願望的,不可能與主的意思、喜好、願望的完全一致,而且常是與主相反的。那如何要學會『捨己』?最主取決咱與主耶穌是一個宗教關係?還是一個愛的關係?咱把上帝當作聖誕老人嗎?只有遇到問題才來找祂解決!還是要愛上帝勝過一切?咱怎麼看待這個關係呢?⋯⋯本週與咱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希望與咱大家彼此一起反省。

 

 

默想經文: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基督。(腓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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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