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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ㄉ定義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1-32、36)

 

 

麼才是自由?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參約8:31-32)。自由的定義:自由是免除了各樣的恐懼。有耶穌同行,就不再懼怕死亡,也不再懼怕孤單,更不再懼怕災害。自由是免除了自我的捆綁。有耶穌幫助,就不再被自我迷惑,也不再被自己攪擾,更不再被自己擺佈。自由是免除了別人的束縛。有耶穌支持,就不再被別人左右,也不再被別人利用,更不再被別人轄制。自由是免除了犯罪的纏繞。有耶穌加力,就不再沉迷罪惡,也不再順從罪惡,更不再屈服罪惡。所以咱基督徒要得以自由,乃是上帝的話在咱裡面,因著上帝的話在咱裡面,聖靈才能讓咱想起主的話,咱才能得以自由。因此就當靠聖靈行事,順著聖靈行事就是每時每刻順服聖靈的管理和指引。所以咱便應依從聖靈而生活(參加5:25)。


 

「常常遵守我的道」:原文作:『常在我的話裡面』。「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有兩方面的意義:(1)客觀方面,指上帝的啟示,使人明白上帝的旨意,藉以得著救恩;(2)主觀方面,指基督自己(參約14:6),祂是上帝啟示的中心(參加1:16),是上帝救恩的具體表現(參弗3:6)。「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自由』並不是指使人免於受異族管轄的政治自由,乃是指從下列的捆綁之下得著釋放:(1)使人免於受律法的轄制(參約8:3-11;加5:1);(2)使人免於受罪惡的轄制(參34-36);(3)使人免於受魔鬼的轄制(參約8:44);(4)使人免於死在罪中的定命(參約8:21、24)。


 

把本句與『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參約8:36)擺在一起看,便知『真理』就是『天父兒子』,所以本章的『真理』,不是重在指客觀的道理,而是重在指基督自己成為信徒主觀的經歷而言。基督是叫人得以自由的『真理』,因為祂所成就的救贖大工包括了下列四方面:(1)祂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使人在祂裡面不再受律法的捆綁;(2)祂復活的生命已經勝過了罪,使人在祂裡面不再受罪的捆綁;(3)祂在十字架上已經敗壞了魔鬼,使人在祂裡面不再受魔鬼的欺壓;(4)祂在十字架上已經為咱受了審判,使人在祂裡面不再受死亡的威脅。 

 

 

當美國林肯總統發表宣言﹐宣告全國的黑奴都能得到解放﹐有一天所有奴隸的枷鎖和鐵鏈果真都斷開了﹐他們真的得到了自由。美國北方的軍兵在到處都把宣言張貼在樹上和籬上﹐雖有不少奴隸不識字﹐有人會讀給他們聽﹐他們都相信這宣言的話。當那一天正式得自由的日子來臨時﹐他們都歡呼著說﹕“咱自由了。”雖有些奴隸不敢相信﹐還和他們的舊主人住在一起﹐但他們並不會因為這樣無知﹐而得不到釋放。一切作罪之奴僕的﹐只要信耶穌就可得到真的釋放﹐讓咱相信主的話吧﹗在主裡面享受自由⋯⋯本週與咱大家分享此文章ㄉ目的,是希望咱大家共勉勵⋯願聖靈常常幫助咱,使咱得以常常享受主裡ㄉ自由。

 

 

默想經文: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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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