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祂的命令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 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約壹3:21-22)
許 |
多的時候我們對所求的卻毫無把握,不知道能不能成就,這是什麼緣故呢?這是在於信心,有信心禱告就必蒙應允。沒有信心就不能從 神那裡得什麼,如雅各書所講的:『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 神,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裏得甚麼。』(參雅1:5-7)。不過,有時信心與良心有關,如果人的良心不安,裡面有責備,就容易失去信心,覺得 神不一定垂聽;但若良心清潔無虧,心中毫無責備,向 神坦然無懼,(參約壹3:21b)信心也就堅定了,因為我們遵守 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好像一個孩子很聽父親的話,討父親的喜悅一樣。一個不聽話的孩子就沒有把握從父親那裡得著所求的。照樣,我們的禱告能不能得著,很在乎我們是否聽從 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我們如果天天違背 神的命令,作 神所不喜悅的事,而求 神聽我們,照我們所喜悅的成就,豈不是妄想麼?這是關係到我們禱告的整個效果,所以若要 神聽我們的禱告,成就我們的祈求,就必須常遵守 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那麼怎樣遵守祂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呢?就是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意思是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生命的主);並且在主裡彼此相愛(參約壹3:23另參約13:34;14:21)。這樣所求的就必從 神得著。(參約壹3:22a)…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短文的目的,希望我們大家彼此勸勉,彼此代禱。
默想經文:
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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