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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祂喜悅的事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37

 

 

 

去我們曾經這樣討論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是因我們缺乏信心。不過,有時並不是這樣,原因有很多。就如今天的經文彼得前書三章七節說:『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這裡提到禱告不蒙應允的原因,是丈夫不敬重妻子所導致(參彼前37。同樣地,不僅丈夫要敬重妻子,人跟人之間更是如此。另外我們的禱告能不能得著,很在乎我們是否聽從   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

 

 

 

我們如果天天違背   神的命令,作   神所不喜悅的事,而求   神聽我們,照我們所喜悅的成就,豈不是妄想麼?就像一個孩子很聽父親的話,討父親的喜悅一樣。一個不聽話的孩子就不能從父親那裡得著所求的。這是關係到我們禱告的整個效果,所以若要   神聽我們的禱告,成就我們的祈求,就必須常遵守   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這樣所求的就必從  神得著。(參約壹3:22a)…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短文的目的,希望我們大家彼此勸勉,彼此代禱。

 

默想經文:

我若心裏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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