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是真割禮
「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 神的功用。」
(西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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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讀創世記,才知道割禮不是以色列人獨有的禮儀,在古代,世界各地許多民族也行割禮,如埃及人、閃族(除巴比倫及亞述)、亞拉伯人。甚至在非洲、澳洲、美洲也曾發現有部族行割禮,其中更包括女性在內。迄今,一般回教徒都行割禮。 按創世記17:10的記載,以色列的歷史中,割禮始於亞伯拉罕,當時亞伯拉罕家中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禮,包括嬰孩(出生後第八天受割)、奴僕在內。日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邦人若想守逾越節也須行割禮才可參加。對以色列人來說、割禮是神與他們立約的記號 (參創17:9-10),象徵他們蒙 神的揀選,成為神的子民。因此,受割禮的以色列民要回應 神的恩典,順服神的律法(參創17:1),在生活上表明及見證他們是神的子民。但他們的行為若與身分不一致,則割禮也是毫無意義的。(參申10:16; 耶4:4; 9:25-26)。
而且新約進一步指出肉身上的割禮本身不能使受割者蒙 神悅納,人惟有信靠 神,藉著耶穌的代贖,才可得救(參加5:6;西2:11-12)。重要的不是受割禮與否,而是在屬靈上成為新造的人(參加6:15),因為這才是真割禮(參羅2:28-29;腓3:3)。這也是很多人懷疑只要信耶穌就能得救與承受永生嗎?難道只要信耶穌就能得救與承受永生有那麼簡單嗎?難道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條件嗎?如果得救與承受永生若真的有條件,條件還是人跟本不用做什麼事,只要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接受耶穌為救主和生命的主,就是進 神的國了(參約19:31;1:12-13;3:16),(進 神的國與得永生同意思(參約3:3、5)。)所以就得救了,就是進 神國…承受永生。因此,不是人的行為,而是 神的恩典。(參弗2:8-9)然而因這樣我們就不追求屬靈的事?並且將今生世界和暫時的事看為重的話,恐怕我們會失去 神的恩典;我們又成為淫亂的和貪戀世俗的,好像以掃一樣,為了一點點食物,竟把自己長子的名分出賣了。!(參來12:15-16)本周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我們大家彼此勸勉,因為我們基督徒也會有軟弱的時候。
默想經文: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 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