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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記 |
得…有…一篇靈修小品曾經這樣寫道:聖經中有許多的命令,吩咐我們去作去行,可是我們卻作不來行不了,因而內心不安,受到責備,自覺不配,甚至灰心喪志,認為自己總是不行,就放棄追求而任憑自己下沉。這是我們許多時候的情形,是十分可悲的,這能否怪 神給人難擔的擔子,將重軛加在人的肩頭上,叫人作所不能作的,要求的太高太嚴,是人辦不到的呢?能不能降低標準呢?
不是的,也不能的, 神的命令絕不能減少降低,因為那與 神旨意不合,就對 神的榮耀有虧,對我們也沒有益處。 神要求的高是愛我們,為叫我們能像 神,與祂的性情有分,能得到永遠的榮耀。同時, 神的命令憑我們自己雖作不到。但祂既然有命令,也必有預備。因為我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借著聖靈在我們裡面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參腓2:13)。那麼為什麼我們不感覺到 神在裡面運行的大力,這原因不是別的,乃是需要在 神前屈膝禱告(參弗3:14;但6:10)。 神要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然而沒有祈求, 神怎樣成就呢?只要誠懇,迫切,徹底地禱告,祈求, 神必定成就。
默想經文:
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裏(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 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但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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