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永遠得救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來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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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來與大家探討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關於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在新舊約聖經中,對信徒提出最嚴厲的警告者,要算希伯來書了。書中有關這方面的經文,如下:『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恐怕我們如離棄真道,便有可能失去永遠的救恩,』(參來6:4-8)『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 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參來10:26-31)…等等。這些經文,往往給人一個印象:『信徒如離棄真道,便有可能失去永遠的救恩。』事實上,歷代以來「信徒是否永遠得救」這問題引起了不少爭論。以下簡單列出有關方面的經文,以供讀者參考和思索。
神的工作
1.信徒是照 神的先見被揀選、蒙召的人。
(參徒13:48; 羅8:28-30; 弗1:4-5;帖前1:4; 5:9; 彼前1:2; 猶1)
2.人得救仰賴 神的恩典(參弗2:8-9; 提後1:9)。
3.這救恩藉仰賴耶穌完全的救贖而永遠有效。
(參來5:9; 7:25; 9:12, 15; 10:14)。
4.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已被稱義,且已出死入生,有 神賜的永
遠生命(參約5:24; 羅5:1-2; 約一5:10-13;彼前1:3)。
5.信徒有聖靈在心裡作得救的憑據和印證。
(參羅8:16; 林前12:13; 林後1:22; 5:5; 加4:6-7; 弗1:13-14)
6. 神(或基督)能夠保守信徒永不失落。
(參約6:37-40; 10:28-29; 17:12;腓1:6; 彼前1:5; 猶24)
對人的要求和警告
1.信徒當努力活出救恩的實效。
(參腓2:12; 提前4:16; 彼前2:2; 彼後1:10-11)
2.人是否將信心堅持到底,與能否最終得救緊扣在一起。
(參太10:22; 24:13; 林前15:1-2;來3:12-14)
3.專行不義的人無分於 神的國。
(參太7:15-23; 林前6:9-10; 加5:19-21;啟22:15)
4.信徒如果背棄真道、嚴重犯罪,就會淪落到不能悔改。
(參來6:4-8)
不蒙赦免的地步。(參太12:32)
且有永遠與 神隔絕之虞。
(參結18:24; 約15:2, 6; 來10:26-27;約一5:16-17; 啟22:18-19)
5.基於上述警告,信徒應謹慎自守,免被 神棄絕。
(參林前9:27;來2:1; 12:15)
從以上兩組的經文,各有不同的目的。前者給予我們一個得救的確據;後者警戒我們,不可隨意犯罪,濫用 神的恩典,作為放縱私慾的機會(參加5:1b、13、24-25)。 在 神完備的啟示中,兩方面的真理都須著重,缺一不可。
默想經文: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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