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愛
「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太11:5)
利 |
未記13-14章論「大痳瘋病」 及潔淨的條例。從很多跡象看來,聖經上的「大痳瘋」是指嚴重的皮膚病,而不是今日醫學界診斷的痳瘋。例如利未記裡患「痳瘋病」的不止人,更有衣服及房子,而希臘文譯本對此類病所採用的字,泛指粗糙、起鱗似的皮膚。不獨如此,根據考古學家在埃及的發現,於主後五世紀前,近東一帶根本鮮有真正大痳瘋的病例,然而舊約聖經中卻多次提到患「大痳瘋」的例子,如民12:10;王下5:1, 27;代下26:16-21。由此看來,「大痳瘋」一詞很可能包括癬類的頑疾。利未記所臚列的症狀也異於醫學上的痳瘋病:以古代醫療的落後,真正患痳瘋病的人大概很難痊癒,然而按利未記規定,患「大痳瘋」者於隔離十四天後,若已痊癒,即可視為潔淨。顯然這段隔離的時間只是檢疫期,患者並無藥物治療,只待痊癒後行潔淨禮及獻祭,便可返營內,過正常生活。利未記的條例表明:患嚴重皮膚病者在禮儀上是不潔的,這並非意味患者必是犯了罪以致招來惡疾。不過,從上述聖經的例子看來,有時候患者得病的確是因犯罪之過。
到了新約時代,真正痳瘋病已較普遍,所以耶穌所醫治的病人中,很可能有患上真正痳瘋病的例子。每當痳瘋病患者來求耶穌醫治,耶穌卻都願意親自醫治痳瘋病人(參太8:2-4;11:5;可1:40-45;路17:11-19等),這就顯出耶穌對我們世人的愛…所以當常常思想主耶穌在為我們罪被定死在十字架,因此每年我們在主耶穌受難週,要研讀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與死在十字架上的過程,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所說的最後七句話,這七句話被稱為『十字七言』,其中一半見於約翰福音19章。這七句話的先後次序大概如下:
1『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參路23:34)
2『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參路23:43)
3『母親,看你的兒子! ...... 看你的母親!』(參約19:26-27)
4『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參太27:46;可15:34)
5『我渴了。』(參約19:28)
6『成了!』(參約19:30)
7『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參路23:46;另參約19:30)
從這七言中主耶穌有禱告、應許和囑咐,便顯示主耶穌為世人救贖的工作已在十字架上完成。這也提供研讀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與死在十字架上的過程。
這也顯出耶穌對我們的愛…我們雖然失敗失信(參提後2:13)。主耶穌祂一直饒恕,也忘記我們的過失。我們迷失的時候,主耶穌祂尾隨著我們。我們絆跌犯罪,多少逆叛、頑梗偏差、疑惑與不忠,主耶穌祂仍抓住我們,不讓我們隨流失去。主耶穌祂愛屬祂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參約13:1)。所以我們常常要紀念主對我們的愛;也要常常回應主對我們的愛。就是要像剛信主時的那份剛強的、堅定不改變的對主的信心,因為我們基督徒的一切基礎都在於信心,沒有信心,自然就甚麼都空了,與 神與 神的國與永生都沒有關係。就是愛心與盼望也因著對 神的信心才產生。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短文的目的,希望與我們大家彼此勸勉。願主耶穌常醫治我們。
默想經文:
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