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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的心靈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5:21-24)

 

 

禮拜我們研讀阿摩司書第三章到第五章。阿摩司書第三章記載──審判的信息出於耶和華:話說神藉著先知對北國詳細和不留餘地的斥責:「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認識」:並不是指理智上的知道,而是表示共同進入一個密切的關係,本節上句指神揀選以色列(參耶1:5),把他們分別出來成為自己的子民, 因此以色列在萬國中享有特殊的身分。然而,神對他們亦同時有嚴格的要求。)。」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裏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這是一連串說明因果關係的問句,目的是要指出先知的信息是從神而來,他既提出審判的警告,必定是因為神要降災,故此聽的人應該有所回應。「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全句可譯作「二人若沒有約定,怎會一同走路呢?」在猶大荒僻的山地,路人稀少,若有二人同行,必定是預早約定的。「機檻」:指裝上餌的的陷阱。)?(參摩3:1-8)

 

 

積財者的刑罰──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裏傳揚說:「你們要聚集在撒馬利亞的山上,就看見城中有何等大的擾亂與欺壓的事。那些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自己家中的人不知道行正直的事(先知邀請非利士(亞實突是非利士的城市,希臘文譯本則作「亞述」)和埃及的顯赫人士來觀看北國的罪惡。這宣召一方面是要引起聽眾的注意,另一方面也是一大諷刺──連罪惡滿盈的他國首領也要來觀看北國的情況,可見以色列犯罪程度的駭人。「家」:原作「城堡」(與11節同)。)。」這是耶和華說的。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敵人必來圍攻這地,使你的勢力衰微,搶掠你的家宅 。」耶和華如此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人躺臥在床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牧人要搶回獅子口中羊的殘骸,是為了主人交代,證明羊的確是被野獸吃了(參出22:12-13)。「躺臥在…榻上」:原意不詳。原文並無「躺臥」二字,「鋪繡花毯」古譯本作「大馬色」,有學者解作「床角」。「得救」:這與「搶回」於原文為同一字。)。」主耶和華─萬軍之 神說:「當聽這話,警戒雅各家。我討以色列罪的日子,也要討伯特利祭壇的罪;壇角必被砍下,墜落於地。我要拆毀過冬和過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毀滅;高大的房屋都歸無有(「壇角」:是突起的。祭司行贖罪之禮時,要將血抹在壇角上(參利8:15;16:18)。及後壇角演變為罪犯的避難所(參王上1:50;2:28)。壇角被砍下,是比喻以色列人在審判的日子,沒有任何保障可倚靠,而且無一人倖免於難。「過冬和過夏的房屋」:分別指避寒和避暑的別墅。「象牙的房屋」:指以象牙嵌飾的屋宇。這些都是奢華生活的明證。)。」這是耶和華說的。(參摩3:9-15)

 

 

阿摩司書第四章記載──欺壓窮人的貴婦:「你們住撒馬利亞山如巴珊母牛的啊,當聽我的話─你們欺負貧寒的,壓碎窮乏的,對家主說:『拿酒來,我們喝吧!』主耶和華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說:日子快到,人必用鉤子將你們鉤去,用魚鉤將你們餘剩的鉤去。你們各人必從破口直往前行,投入哈門(「巴珊」:在約但河以東,以肥沃的草場和優秀的牛隻馳名。先知借用巴珊的母牛來諷刺生活奢華的北國婦女,因為她們聳恿丈夫欺壓窮人以增添自己的享受。古人趕牛群上路,是牽著套在牠們口中的釣子,同時用叉子趕著牲口向前行。事實上,亞述用了類似的方法去趕逐俘虜離開自己的國土,由此可見貴婦將要面對的悲慘下場。「破口」:指城牆被敵人攻破時所留下的缺口。「哈門」:原文意思不明顯。可能是亞述的一個山名,即百姓被擄之地;或指黑門山(位於巴珊山脈);有學者則解作「糞池」或「亂葬崗」。)。」這是耶和華說的。──虛有其表的宗教:「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任你們獻有酵的感謝祭,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因為是你們所喜愛的(這段是先知對他們的諷刺。摩西律法原本規定百姓每年三次朝見神(參申16:16),並且每三年把土產十分之一留給窮人(參申14:28)。由於以色列人的宗教活動與實際生活並不相稱,所以縱使他們增加獻祭的次數,亦無濟於事,神絕不會悅納他們的獻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參摩4:1-5)

 

 

教而不善的以色列──「我使你們在一切城中牙齒乾淨,在你們各處糧食缺乏,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在收割的前三月,我使雨停止,不降在你們那裏;我降雨在這城,不降雨在那城;這塊地有雨,那塊地無雨;無雨的就枯乾了。這樣,兩三城的人湊到一城去找水,卻喝不足;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我以旱風、霉爛攻擊你們,你們園中許多菜蔬、葡萄樹、無花果樹、橄欖樹都被剪蟲所吃;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我降瘟疫在你們中間,像在埃及一樣;用刀殺戮你們的少年人,使你們的馬匹被擄掠,營中屍首的臭氣撲鼻;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傾覆你們中間的城邑,如同我從前傾覆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使你們好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色列啊,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啊,我既這樣行,你當預備迎見你的 神(這段是一首短詩,指出神藉著五個刑罰──饑荒、旱災、農作物的毀壞、瘟疫和地震(或戰爭的摧毀),叫百姓回轉,可是每一次都是「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上述刑罰都是神給背約之人的審判(參利26:14-39)。「牙齒乾淨」:是描寫饑荒的情況。「在收割的前三月」:指每年的二、三月間,那時的春雨對農作物的收成非常重要。「從火中…一根柴」:指經過刑罰後所剩下的餘民 (參亞3:2)。)。」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使晨光變為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祂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 神(這是一首讚美詩(本書其他讚美詩句有5:8-9;9:5-6)。先知在審判的信息中加插對神的讚美,指出以色列民要迎見的那位神是何等的全能可畏。「高處」:原作「背脊」,古人以戰勝的王用腳踏在敵人的背上來描寫勝利者的主權(參王上5:3;詩110:1),這裡是指神掌管全地。)。(參摩4:6-14)

 

 

阿摩司書第五章記載──為以色列唱哀歌:以色列家啊,要聽我為你們所作的哀歌:「以色列民(原文是處女)跌倒,不得再起;躺在地上,無人攙扶(「哀歌」:指哀悼死者的輓歌。「民」:原文為處女。百姓即將滅亡,猶如未出嫁就死去的處女,真教人惋惜。)。」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城發出一千兵的,只剩一百;發出一百的,只剩十個。」當尋求耶和華──先知勸告百姓要真心尋求神:耶和華向以色列家如此說:「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不要往伯特利尋求,不要進入吉甲,不要過到別是巴;因為吉甲必被擄掠,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要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免得他在約瑟家像火發出,在伯特利焚燒,無人撲滅(百姓以為到這些地方去獻祭便是尋求神,因神曾在這些地方向列祖顯現(參創26:23-25;28:10-22;46:1-4)。作者在此採用雙關語:「吉甲」與「必被擄掠」於原文採用相同的字母;「無有」於原文可作「憂傷」或「罪惡」,後者尤其是指拜偶像,聖經作者曾以此字稱呼伯特利(如何4:15),把「伯特利」(神的家)改為「伯亞文」(偶像的家)。「約瑟」:指北國,因為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的後裔在北國佔領導地位。)。」──百姓的惡行: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將公義丟棄於地的,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使死蔭變為晨光,使白日變為黑夜,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耶和華是祂的名;祂使力強的忽遭滅亡,以致保障遭遇毀壞。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憎惡那說正直話的。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卻不得住在其內;栽種美好的葡萄園,卻不得喝所出的酒。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你們的罪惡何等大。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所以通達人見這樣的時勢必靜默不言,因為時勢真惡(茵蔯」:是迦南地出產的一種苦菜,作者以此形容百姓抹煞公義所帶來的後果。8-9節為讚美詩。「昴星和參星」:為亞述人所敬拜,當時被認為是掌管季節更換的恆星。「城門口」:是生意買賣和裁判的地方。「那說正直話的」:指公正的證人或法官。「勒索麥子」:是指以高利貸的手段,收取麥子作為利息;另一可能是窮人已把田地抵押,所收的麥子要歸還債主。「用鑿過的石頭」:用這種石蓋的房子會更堅固耐用,然而,以色列人不久就要國破家亡,建堅固房子也沒用。「通達人」:指慎重的人。)。(參摩5:1-13)

 

 

當尋求耶和華──先知呼籲百姓誠心尋求神:「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 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 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主耶和華─萬軍之 神如此說:在一切寬闊處必有哀號的聲音;在各街市上必有人說:『哀哉!哀哉!又必叫農夫來哭號,叫善唱哀歌的來舉哀。』在各葡萄園必有哀號的聲音,因為我必從你中間經過(以色列人以為他們去伯特利和別是巴獻祭,神便會與他們同在,(參創26:24;28:15)但他們必須棄惡行善,才得神的悅納。「向約瑟的餘民施恩」:顯示在神的審判下百姓不會全部滅絕(參本章3與9:8)。悲哀的情景到處可見,顯示神審判的可怕。「寬闊處」:指城內的公眾場所。「街市」:或指「街道」,或指城嬙外的鄉村地方。農夫大概是代表那些被欺壓的人,他們也來為欺壓者舉哀。在收割葡萄時葡萄園應是歡樂慶祝的地方,現在卻充滿哀愁。)。」這是耶和華說的。「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那日黑暗沒有光明,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就被蛇咬。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沒有光明嗎?不是幽暗毫無光輝嗎?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百姓一向以為「耶和華的日子」是仇敵受挫,選民獲救,在列國中被高舉的時刻。但先知指出:對於不行公義的百姓而言,這日卻是審判的日子,並且無人能逃脫。百姓雖然殷勤獻祭,但卻忽略信仰的生活表現,就是公義和愛心的實踐,所以神厭惡他們的宗教活動。當時的宗教儀式包括奏樂器和唱歌。(參撒下6:5、15;詩33:2-3;150:3-5))。」──邁向悲劇的遊行:「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你們抬著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你們的神星。所以我要把你們擄到大馬士革以外(「豈是…我呢」:或作「你們所獻給我的,單是祭物和供物麼?」神所要的是聽命過於獻祭(參耶7:22-23),但百姓所獻給神的,就只有祭物,沒有公平和公義的行為。26-27兩節原文所用的時式相同,皆可作未來式。26節可譯作:「所以你們將要抬著你們的王『索古特』和你們的偶像『克完』,就是你們的星神,是你們為自己所造的」。「索古特」和「克完」是亞述神祇的名,前者是戰爭的神,後者是土星神。「大馬色以外」:是指亞述地,主前七二二年北國人民被擄到這裡(參王下17:6)。)。」這是耶和華、名為萬軍之 神說的。(參摩5:14-27)

 

 

先知阿摩司以九個比喻作為例子,指出以色列受罰的無可避免。正如因果之關係,「若非」、「豈能」是這裏的表達方式,像打擊在以色列人的心上,只望他們肯回轉悔改(參摩3:3-8)…上主藉著先知以五個「仍不歸向我」指斥以色列人的愚昧無知:牙齒乾淨為糧食缺乏之意;不降雨使他們遭受乾旱,因以色列地之主要水源為雨水;旱風霉爛指沙漠吹來的熱風使植物腐朽毀壞;瘟疫的厲害又加上戰禍而屍首滿地;城鎮之傾覆(參摩4:6-11)…先知再重複指出他們的惡行,總括為不喜正直、強暴奸詐,苦待義人、欺壓窮人;這樣的指控,暗示那時居位掌權者的惡行滔天,令人髮指。「通達人」可指對時勢明瞭的先知、教師,他們身處其境,也只有沉默不言(參摩5:10-13)…上主憎厭百姓偽裝出來的種種虛儀和虛假的敬拜(“節期”和“嚴肅會”)。如果我們生活敗壞,只靠宗教禮儀及傳統去偽裝,祂必鄙視我們的敬拜,也不悅納我們所奉獻的。祂要的是真誠的心靈,而非偽善者的讚歌…祂要求的公平、公義要像江河的滔滔不息不絕……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上帝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約4:24;彌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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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