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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祂的旨意

 

 

           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斯4:15-16)

 

 

我們繼續在本週研讀以斯帖記第三章到第四章。以斯帖記第三章記載──末底改與哈曼結怨:話說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在朝門的臣僕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亞甲族」:有認為這是亞瑪力王亞甲的後裔(參撒上15:8)。亞瑪力人是猶太人的仇敵,是受咒詛的民族(參民24:7),因此,末底改不願意向世仇跪拜。這種解釋似乎解釋末底改不肯跪拜哈曼的原因(因為猶太人跪拜君王是有例可援的(參撒上24:8)。)不過,此處的「亞甲」乃王號,非名字,因此以亞甲族當作亞甲王的後裔有牽強之處。哈曼在國中的地位相等於首相,可與君王一樣受最高敬禮。末底改為何用他猶太人身分來解釋不跪拜哈曼的原因,這裡沒有清楚表明。哈曼覺得末底改的行動有損自己威風,只殺他一人不足以洩憤。)。(參斯3:1-6)

 

 

哈曼的大陰謀──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籤,要定何月何日為吉,擇定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亞哈隨魯王十二年為主前四七四年。掣籤定事為當時波斯的風俗。「按日日月月」:可能指掣籤時先定行事之日子,然後月分。)。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滅絕他們;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交給掌管國帑的人,納入王的府庫(「一萬他連得」:時值不菲,約當時波斯國一年稅收三分之二。這筆錢可能是哈曼的財產(可見他很富有),也可能是他預以後從猶太人處擄掠而來的收入。)。」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有學者認為「這銀子仍賜給你」一語顯示王並不需要這份厚禮,但並不表示王拒絕收下(參斯4:7;7:4的「被賣」)。)。」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又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抄錄這旨意,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剪除、殺戮、滅絕」:三個意思相同的動詞擺在一起,強調要徹底把猶太人消滅。)。(參斯3:7-15)

 

 

以斯帖記第四章記載──末底改向以斯帖求救:末底改知道所做的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在城中行走,痛哭哀號。到了朝門前停住腳步,因為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處,猶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王后以斯帖的宮女和太監來把這事告訴以斯帖,她甚是憂愁,就送衣服給末底改穿,要他脫下麻衣,他卻不受。以斯帖就把王所派伺候她的一個太監,名叫哈他革召來,吩咐他去見末底改,要知道這是甚麼事,是甚麼緣故。於是哈他革出到朝門前的寬闊處見末底改。末底改將自己所遇的事,並哈曼為滅絕猶大人應許捐入王庫的銀數都告訴了他;又將所抄寫傳遍書珊城要滅絕猶大人的旨意交給哈他革,要給以斯帖看,又要給她說明,並囑咐她進去見王,為本族的人在王面前懇切祈求(「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是古時表示極度哀傷,備受屈辱的舉動。末底改不肯脫去麻衣,顯示這不是他個人的事,乃是全族的災難。)。(參斯4:1-8)

 

 

末底改指出以斯帖為后乃是神的安排──哈他革回來,將末底改的話告訴以斯帖;以斯帖就吩咐哈他革去見末底改,說:「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人就把以斯帖這話告訴末底改。末底改託人回覆以斯帖說:「你莫想在王宮裏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末底改指出以斯帖為后乃是神的安排,好在這生死存亡關頭拯救猶太人得免於難。若以斯帖失責,沒有趁機行事的話,神會用其他方法去救猶太人,卻要懲罰以斯帖及其父家。「別處」:不是指別人或別國而是指神。)?」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三晝三夜」:是約數,因為在第三天以斯帖便去見王了(參5:1;撒上30:11-12;拿1:17)。)!」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參斯4:9-17)

 

 

哈曼自從獲高升以後就驕傲自大,目中無人,更出言令出入宮門的人必須下跪。末底改始終不肯向哈曼下跪。哈曼因一個民族的信仰文化與自己的不同,就恨那個民族的人,顯見他的心胸是何等狹隘。自大變成固執,總以為自己勝人一籌(參斯3:1-13)…末底改與以斯帖相信,神會拯救祂的子民,但他們不是呆坐著等,而是積極採取行動。以斯帖要求同胞為她禁食禱告,是希望在履行危險任務時,得到神的幫助。以斯帖她知道該做的是甚麼,也瞭解可能因此而賠上生命,但她義無反顧,“我若死就死吧”意為“即使處死,也死得甘心”,雖然有時代價非凡,但對於必須做的(參斯4:13-16)…雖然神一直掌權,但祂常透過人去工作,所以我們必須實踐祂的旨意。單是禱告和靜觀其變,並不足夠。我們禱告時,要全心倚靠神;一旦行動時,則要全情投入。我們要避免走兩種極端:坐等不動及一切靠自己。……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1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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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