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相信祂

 

 

                                                                                                            「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給了船價,上了船,要與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拿11-317

 

 

個星期咱們把詩篇全部研讀完了,從這個星期咱們要來研讀約拿書,本星期咱研讀約拿書第一章。約拿書是屬於先知書──關於先知書總論:舊約裡的十六卷先知書(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每一卷都以一位先知的名字命名,但我們不能肯定該先知是否親自撰寫那以他命名的書卷。就以耶利米書為例,雖然書中的預言出自耶利米的口,但記下耶利米預言和替他寫傳記的乃是他的書記巴錄(參耶36228)。神要我們重視的乃是每一卷先知書的信息,而不是那傳信息的先知。這十六位先知的先後次序可按他們開始工作的大約年分作以下排列:

1.俄巴底亞(主前八四五年)

2.約珥  (主前八三五年)

3.約拿  (主前七八二年)

4.阿摩司 (主前七六○年)

5.何西阿 (主前七五○年)

6.以賽亞 (主前七三九年)

7.彌迦  (主前七三五年)

8.那鴻  (主前六五○年)

9.西番雅 (主前六四○年)

10.耶利米 (主前六二七年)

11.哈巴谷 (主前六○九年)

12.但以理 (主前六○五年)

13.以西結 (主前五九三年)

14.哈該  (主前五二○年)

15.撒迦利亞(主前五二○年)

16.瑪拉基 (主前四三三年)

 

 

但有不少學者認為俄巴底亞、約珥、約拿,這幾卷書都可能是被擄後的作品。這一群先知都是被神呼召,挺身而出為神發言。他們身兼四職:預言家、教師、守望者、代求者。他們拚命工作,勸勉背逆的選民悔改歸神,使他們不單免受神將要加在他們身上的刑罰,更可以獲得神將要賜下的福澤。故此,他們預言「將來」的事,藉此催使選民「現在」有所行動(參考何西亞書內九次提到「現在」參何4165372881013102-31313)。我們應避免把先知書視為水晶球,籍此預測未來的事;先知所傳的信息不是要提供足夠的資料去滿足我們的好奇心,乃是讓我們看見神不但是歷史的主宰,更是掌管未來的主。

 

 

神興起十六位先知作祂自己的代言人,因為當時(特別在主前七六○至四六○年間)選民經常犯下列三種錯謬:

1.他們隨從迦南人敬拜巴力和其他偶像,不再以耶和華為獨一的真神,更把耶和華「巴力化」,用拜巴力的方式去敬拜祂。

2.他們的社會缺乏了公平和公義,以致窮者愈窮,富者愈富,到處都是欺詐和暴力。

3.他們為了抵禦外敵的欺凌和侵略,常向其他國家求助,臣服於這些國家的權勢之下,忘記了耶和華才是他們唯一的倚靠。

先知書主要針對上述的三個問題,記載先知如何苦口婆心地勸誡選民歸向神及思念耶和華與他們所立的盟約,不要再敬拜巴力和其他偶像,不要再爾虞我詐及欺凌弱小,更不要繼續倚賴外人的援助。對於那些頑梗不肯悔改的選民,先知警告他們將會受刑罰,卻預言那些忠心愛神的人必蒙神保守和賜福。當先知勸告選民要悔改的時候,他們強調神兩方面的屬性──神的聖潔和公義。當先知安慰那些忠於神的選民,鼓勵他們繼續信靠神之時他們則會著重神的慈愛、神在歷史上的掌權,以及預告彌賽亞的來臨。總括來說,先知書就是由這些警告和安慰交織而成。

 

 

先知書的解釋,解釋先知書要注意下列各點:

1.留心歷史背景──既然先知所說的話主要針對聽眾當時的某些需要,我們要對那時的歷史背景有所認識,才能深入明白先知的信息。例如以賽亞書七章描述神要向猶太王亞哈斯顯一個兆頭;如果我們認識當時的歷史背景,明白亞哈斯正遭以色列和蘭王聯手攻擊,就可了解亞哈斯為何如此害怕,以及神給他那個兆頭的意義。

2.注意每一章內的分段──先知書本是先知宣講的記錄,所以一章之內可能包含了先知幾篇的講道。舉例來說:阿摩司書5章有多個不同的主題:1-3節為以色列人哀嘆,5-6節勸選民尋主得生,7-13節則指出各種社會問題,16-17節預言選民要哭,18-20節描寫耶和華的日子,21-24節指斥虛偽的敬拜,25-27節則總結選民的罪惡。可見本章包括了三篇的宣講:1-3 節藉哀嘆宣告刑罰的來臨,4-17節是勸勉和警告,18-24則宣告選民要遭受的刑罰。如果我們漠視先知書的分段,就很容易把完全無關的經文放在來解釋(就如把不同的主日講章連起來一樣),導致不必要的混亂。

3.緊記希伯來詩歌的特色──大部分的先知書是以詩歌體裁寫成,所以解釋先知書不能忽視希伯來詩歌的特點,以免過分按字面的意思去詮釋。

 

 

關於約拿書──猶太與教會傳統都認為本書的作者是約拿本人。有學者否定上述說法,認為本書從未聲明約拿是作者,且書中提及尼尼微城時用了過去時態(參拿33、似乎表示這城已不復存在;書中提到尼尼微王(參拿36時也沒有指出他的姓名、似乎作者因事隔久遠而不清楚當時在位的王是誰。不過,上述的理論並非無懈可擊:過去時態的使用正符合希伯來人敘事的作風;書中雖未有道出作者、但在 11節的開卷語帶有史筆味道,與何西阿、約珥、彌迦、西番雅數卷相似,顯示作者就是先知本人。根據王下1425的記載、約拿(意即「鴿子」)是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當政年間作先知。他的家鄉在西布倫境內的迦特希弗,距拿撒勒東北約五公里(三英里)。學者當中,否認約拿是作者的,大多將本書的寫作日期推得很遲;至於主張約拿是作者的,則認為本書寫於耶羅波安二世在位期間,即八世紀中葉。當時的亞述國雖已雄踞霸主之位,但在撒縵以色三世(主前八五九至八二四年在位)之後八十年,國勢一度不振,約有半世紀之久。鄰國巴比倫、以色列、猶大、敘利亞等拒受亞述轄制,奪去無數人的性命;日蝕的景象,更使亞述舉國都在恐懼和驚慌下,因此,約拿所傳講悔改的信息,如鐮刀砍在熟透的莊稼上,使尼尼微城老少上下無不折服。

 

 

本書目的是藉約拿逃避神的經歷及神對他的教導,向猶太人表明:神不獨愛猶太人,也愛祂手所造的別國人民。祂雖然要懲罰作惡者。但祂滿有憐憫,更願意給人機會悔改離罪,免受刑罰。本書同時顯明神是創造萬物的主宰,大自然與一切生物都聽命於祂(參拿141517210)。於先知書中,本書無論在形式上或內容上都獨創一格:全書是傳記式的敘事文,內容則有表記的意義──約拿身陷魚腹三日三夜是基督受死、埋葬和復活的預表(參太1240)。

 

 

約拿書第一章記載──約拿拒命而逃:話說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給了船價,上了船,要與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當時亞述與以色列為仇,約拿對亞述人恨之入骨,極不願見他們悔改蒙神憐憫(參拿42),於是抗拒神的命令,往相反方向逃去。「尼尼微」:位於底格里斯河東岸,距巴勒斯坦約八百公里(五百英里),為當時亞述的首都(此城的建立見創108-11)。這城當日大概與附近的城邑連成一大區域(參創1011-12,要用三日的時間才可走完(參拿34),堪稱「大城」。「呼喊」:意即宣告斥責和警戒的信息。「惡」:亞述不僅敬拜偶像、邪淫缺德,更充斥著令人髮指的暴行(參鴻3章)。「他施」:這城位於今西班牙南部的海岸,距巴勒斯坦約三千二百公里(二千英里),與推羅城貿易頻繁(見結2712)。「躲避耶和華」:直譯為「離開耶和華的面」。這可以有兩個解釋:1.斷絕與神親密的關係,不再作先知事奉祂(參申108;代下2911),2.離開神顯現、同在的地方(參創41416),免得神的靈臨到他身上吩咐他說預言。「約帕」:現稱雅法,是當日巴勒斯坦海岸唯一大港,離約拿家鄉迦特希弗約九十六公里(六十英里)。「船價」:即船費。)。(參拿11-3

 

 

海上遇險──神藉著狂風大浪及大魚使約拿回轉:然而耶和華使海中起大風,海就狂風大作,甚至船幾乎破壞。水手便懼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水手…自己的神」:腓尼基的水手各有守護神,以便在急難時求救。)。他們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為要使船輕些。約拿已下到底艙,躺臥沉睡。船主到他那裏對他說:「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起來,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致滅亡(「求告你的神」:船主為求脫險,想盡方法,於是呼籲約拿也求他的神搭救。)。」船上的人彼此說:「來吧,我們掣籤,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於是他們掣籤,掣出約拿來(「我們掣籤…因誰的緣故」:各人哀求神無效,外面仍狂風大作,於是想到有人可能得罪了本身信靠的神明,招致這場風暴,因而掣籤(參珥33)找出禍首。)。眾人對他說:「請你告訴我們,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你以何事為業?你從哪裏來?你是哪一國?屬哪一族的人?」他說:「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 神(「希伯來人」:昔日以色列人向外族人的自稱。「那創造…天上的神」:這稱呼表示耶和華不僅是一國一族的神,祂的主權更遍及全世界。)。」他們就大大懼怕,對他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你作的…事呢」:眾人對約拿悖逆神的行徑感到驚駭。)?」他們已經知道他躲避耶和華,因為他告訴了他們。──約拿被投深海以息風浪:他們問他說:「我們當向你怎樣行,使海浪平靜呢?」這話是因海浪越發翻騰。他對他們說:「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海就平靜了;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然而那些人竭力盪槳,要把船攏岸,卻是不能,因為海浪越發向他們翻騰(「攏岸」:巴勒斯坦沿岸多有礁石,水手面對風浪時,通常寧願將船搖出海,也不願把船攏岸,以免觸礁擱淺;這次他們努力攏岸,大概是想把約拿送上岸去。)。他們便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們懇求你,不要因這人的性命使我們死亡,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與我們;因為你─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他們遂將約拿抬起,拋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向耶和華獻祭,並且許願(水手們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惟有把約拿拋下海中。他們首先祈求耶和華不要向他們追討殺約拿之罪,因約拿並沒有得罪他們,以致他們非親手殺他不可(「不要使…罪歸與我們」)。「向耶和華…許願」:指這些外族人承認耶和華的能力,但不表示他們歸信耶和華。)。──約拿身陷魚腹: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大魚」:學者對此頗多猜測,認為是鯨魚或鯊魚。「三日三夜」:是約略的說法。約拿在魚腹三天仍能存活,實在是個神蹟。在新約,耶穌引此事為祂受死、埋葬和復活的預表(參太1240)。)。(參拿14-17

 

 

約拿不肯到尼尼微城去,因為亞述人是他們所歧視的外邦人,而且亞述人強大,以色列正面臨他們的攻擊;亞述人對敵人的殘酷是眾所週知的,約拿還得行走幾天沙漠的路程才可到達。還有,他怕上主不照祂的話刑罰尼尼微人,以致他成為一位丟臉的先知,如果上帝叫敵人悔改,他又如何有面目見自己的同胞?不錯,這是件艱巨的差事,但約拿只看環境,沒有依靠全能的上帝(參拿11-3)…約拿不想去警告尼尼微人審判將到,水手們卻盡力挽救約拿的性命,這些外邦水手顯得比約拿更有同情心(參拿113)非基督徒若比基督徒更願意關懷與同情人,我們就該自覺羞愧。上帝要我們關心所有屬祂的百姓,無論是失喪的或是已蒙恩的…許多人曾試圖把約拿被魚吞下去了,在魚腹中三日三夜這個神蹟視為小說中的情節,但聖經並沒有將它說成為一場夢境或神話故事。我們切勿將此神蹟解釋成可有可無的事,人不能從聖經中挑選出甚麼神蹟可信,甚麼神蹟不可信。這種態度會使我們懷疑聖經中的任何一部分,使我們不相信聖經是神真實可信的話。約拿的經歷曾被耶穌引用來解釋祂自己的死和復活(參拿117;太1239-40)…本段提醒我們:我們不可能同時尋求祂的愛,又躲避祂。約拿很快認識到,無論走到哪裡,他都不能避開祂。約拿要回轉向祂,必先要停止走相反的路。祂到底要求我們做甚麼?我們要更多得著祂的愛和能力,必須甘心樂意承擔祂給我們的責任。如果不照祂的話去做,就不能說是真正的相信祂……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太12:39-40;約壹2: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