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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祂聖潔的愛

 

 

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何3:1)

 

 

們本星期研讀何西阿書第三章到五章。何西阿書第三章記載──何西阿復愛妻子:話說神命令先知買贖不貞的妻子,藉先知對妻子不變的愛比喻神對百姓的慈愛。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再」:按原文的結構可有兩個解釋:1.「耶和華再對我說,你去愛一個淫婦」,表示一個新命令;2.「你再去愛一個淫婦」,顯示一個重複的行動,而「淫婦」原作「正在行淫的婦人」,可能是指歌篾。後者的解釋較合文意。「情人」:可解作歌篾的情人或先知本人,從上章5、7節來看,歌篾主動地追隨她的情人,而這裡歌篾卻是被愛的,所以「情人」 解作先知較為合理,表示他仍愛他妻子。「喜愛葡萄餅」:表代對巴力的敬拜,以色列人以為葡萄是巴力所賜,因此以葡萄餅敬拜巴力。)。」我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買她歸我(一賀梅珥(約二百廿公斤)大麥約值十舍客勒銀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麥一賀梅珥半總值約三十舍客勒,與贖奴隸或女子還願之價銀相同(參出21:32;利27:4)。這可能顯示淫婦已淪落為奴僕。)。我對她說:「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或譯:回心轉意),尋求他們的 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百姓失去一切倚靠,便歸回尋求神。「無君王」,因為君王首領道德腐敗、崇邪拜偶,使國民偏離神。「柱像」:是豎立在神廟祭壇旁的石柱,迦南人以它們代表巴力。「以弗得」:是大祭司穿著的無袖短外袍,附有烏陵和土明,用以求問神的旨意。「家中的神像」:亦作占卜之用。「他們的王大衛」:指大衛的後裔。)。(參何3)

 

 

何西阿書第四章記載──神對宗教腐敗的控訴──控訴全地: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 神。但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因此,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海中的魚也必消滅(「爭辯」:即控訴的意思。「良善」:原指慈愛。「認識神」:指服從神的命令(參何2:20)。本章2節所列舉的罪行是抵觸了十誡有關人倫的條(參出20:13-17)。 「起假誓」:這裡是指咒詛他人。「行強暴」:有一發不可收拾之意。有古譯本則作「充滿全地」。背神與他們所立的約,結果大地上的生物都受牽連(參創3:17-18;8:21等)。「悲哀」:或作「乾旱」(參耶12:4;23:10;摩1:2)。)。──控訴祭司失職: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滅絕你的母親。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 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他們吃,卻不得飽;行淫,而不得立後;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祂的命(「這民」:原作「你的民」。「抗拒」:即「爭辯」或「控訴」。這句話是對祭司說的,意思是連祭司也被控告。 「先知」:指假先知。「你的母親」:可能是指:1.北國,因為上章2、5的「母親」象徵以色列國;2.利未或亞倫家族,因為上半節針對祭司而言。民無律法知識,乃因祭司失責,並因自己不遵守律法。「知識」:原文同「認識」(見何2:20)。「認識」於原文為同一字,指對神的服從。「忘」:指「不顧」或「不承認」(參申8:11),與「認識」的意思相反。罪祭的祭肉歸祭司(參利7:7) 。若罪惡增多,獻贖罪祭的人便增多,祭司可得的祭物亦相應增加。「立後」:原文作「人數增多」。他們以為拜巴力時行淫會增加生育。)。(參何4:1-10)

 

 

神對宗教腐敗的控訴──控訴百姓崇邪:姦淫和酒,並新酒,奪去人的心。我的民求問木偶,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 神,不守約束,在各山頂,各高岡的橡樹、楊樹、栗樹之下,獻祭燒香,因為樹影美好。所以,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或譯:兒婦;下同)行淫。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我卻不懲罰她們;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酒,並新酒」:可能與酒節人民縱酒有關。「木杖」:巫師將木杖掉在地上,視杖的位置而測吉凶。百姓喜歡在樹陰下拜巴力,因為那裡既清涼又可遮醜。「與妓女一同獻祭」:他們拜巴力時行淫,所以巴力廟中有妓女。)。──警戒猶大勿重蹈北國之覆轍: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亞文,也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他們時常行淫,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裏;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吉甲」:是朝聖敬拜的地方,那裡有重要的祭壇。「伯亞文」:乃對伯特利的謔稱,意思是「罪惡(或虛幻)之家」;先知以「伯亞文」稱呼伯特利(意即「神的家」),因為百姓在那裡拜偶像(參王上12:29)。先知勸猶大不要向耶和華起誓,因為當時的人隨便起誓,沒有敬畏神的心。「要放」:或作「怎能放」。「以法蓮」:是北國主要支派,常作整個北國的名稱。「親近」:原文作「與之結合」。「發酸」:原文作「離開」或「消失」。18節全句的意思是──雖然酒已經喝盡,他們仍繼續行淫。「風」:象徵外來的侵略。19節上句指敵人把以色列民擄到外地。「所獻的祭必致蒙羞」:指百姓所拜的偶像不能保護或拯救他們,以致他們被遂出國土,蒙受羞辱。)。(參何4:11-19)

 

 

何西阿書第五章記載──首領與庶民的罪行:眾祭司啊,要聽我的話!以色列家啊,要留心聽!王家啊,要側耳而聽!審判要臨到你們,因你們在米斯巴如網羅,在他泊山如鋪張的網。這些悖逆的人肆行殺戮,罪孽極深;我卻斥責他們眾人(「以色列家」:指百姓的代表,可能是長老。「米斯巴」:可指不同的城市,這裡大概是指約但河東基列地的米斯巴(參士10:17;11:29)。「他泊山」:位於耶斯列平原的東北。兩個地方都設有邱壇和偶像。「如網羅」、「鋪張的網」:比喻祭司、首領使民陷入罪惡網羅當中。「這些悖逆…極深」:或譯作「他們挖深了什亭的陷坑」(參呂振中譯本)。什亭是百姓入迦南前與摩押女子行淫的地方(參民25:1-3),這句是指以色列民今拜巴力行淫亂,罪孽更深。)。以法蓮為我所知;以色列不能向我隱藏。以法蓮哪,現在你行淫了,以色列被玷污了。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歸向 神;因有淫心在他們裏面,他們也不認識耶和華。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故此,以色列和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他們必牽著牛羊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祂已經轉去離開他們。他們向耶和華行事詭詐,生了私子。到了月朔,他們與他們的地業必被吞滅(「斥責」:或作「管教」。「以色列和以法蓮」:均指北國。百姓以為耶和華為諸巴力之一,用異教儀式和淫亂來敬拜祂,神是不會悅納的,因此他們的敬拜是枉然的。「行事詭詐」:原指不貞的妻子行淫,違反婚約(參耶3:20;9:2)此處指背約的百姓向神不忠(參何6:7)。「私子」:指不認識耶和華的以色列民所生的兒女(參何4:13、14)。「到了月朔,他們與他們的地業必被吞滅」:原文作「月朔必吞滅他們和他們的產業」。)。(參何5:1-7)

 

 

以色列和猶大均受懲罰──他們向耶和華行事詭詐,生了私子。到了月朔,他們與他們的地業必被吞滅。你們當在基比亞吹角,在拉瑪吹號,在伯‧亞文吹出大聲,說:『便雅憫哪,有仇敵在你後頭!』在責罰的日子,以法蓮必變為荒場;我在以色列支派中,指示將來必成的事。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我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如水一般(二國彼此攻擊和倚靠外邦,故先知預言他們的下場。基比亞、拉瑪和伯亞文,都是靠近南北二國接壤的地方。「有仇敵在你後頭」:或譯作「(前進吧,我門)跟在你後面」。大概是對南國的呼喊,意思是要發出吹角的警報,因為戰事已經爆發,敵人已毀滅北國,現正迫近南國。「責罰的日子」:指主前七二二年,當時亞述攻陷北國,把人民擄走。「變為荒場」:指永不再復興。「挪移地界」:可能指北國曾侵略南國,現南國要來報復,甚至佔據北國土地(參王上15、17、22)。「水」:指洪水,形容忿怒的猛烈。)。以法蓮因樂從人的命令,就受欺壓,被審判壓碎。我使以法蓮如蟲蛀之物,使猶大家如朽爛之木。以法蓮見自己有病,猶大見自己有傷,他們就打發人往亞述去見耶雷布王,他卻不能醫治你們,不能治好你們的傷(「人的命令」:原文意思不詳,或解作「虛浮的偶像」。12節原為「我向以法蓮如蛀蟲、向猶大家如腐壞」,描寫隨神審判而來的毀壞。「他們就打發…」原為「以法蓮就打發…」。「耶雷布王」:原為亞述文之「偉大之王」,即亞述王。)。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奪去,無人搭救。──百姓沒有誠意悔改: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或譯:承認己罪),尋求我面;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神雖等候百姓悔改,但百姓的回應並非出於真誠。他們表面上附從神,希望神會除去刑罰,但仍繼續行惡,因此神要施行審判。「原處」:指天上,15節整句表示神離百姓而去。)。(參何5:8-15)

 

 

先知何西阿依照耶和華的吩咐,將那行淫離開了他,現已淪落賣淫的妻子買贖回來。去愛這樣的一個婦人實在不容易,但惟有這樣先知才能體會上主的心腸(參何3:1-3)…先知列出以色列人的罪惡,反映出以色列人不遵守十誡的吩咐…不認識上主其實就是棄掉、忘記及不遵行上主的誡命。祭司要負起極大的責任,因為他們沒有教導百姓明白上主的律法,只顧獻祭的儀式而從中得益。以色列人也被指責,他們拜偶像、醉酒、行淫,在信仰與道德方面都敗壞墮落(參何4:2-14)…以色列人持續不斷地犯罪使心變得剛硬、不易悔改(參何5:4)…若故意選擇跟主上帝對抗使人的良心麻木…世人不明白上帝聖潔的愛,上帝是要藉我們聖潔的生活,在世人面前活出祂聖潔的愛…使人可以認識祂、悔改歸向祂。……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是希望與我們大家共勉之。

 

 

默想經文: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太5: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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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