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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克服肉體ㄉ罪惡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 5:16-17


 

於咱經常體貼肉體的事,使咱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就如保羅在羅馬書七章15-24節所說:『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參羅715-24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聖靈」靈,風,空氣;「行」行走,行事(現在進行式,指每天例行的公事,一個繼續的動作);「放縱」完成,盡,成全,表現;「肉體」肉身;「情慾」渴望,渴求,貪求。人若選擇活在靈裡,讓聖靈管制他們日常的行為,他們便不會實行或滿足肉體的情慾,或繼續在罪惡中生活了。肯定可以打敗肉體情慾的方法,就是順從聖靈而行。憑自己的力量去抵擋肉體,有如逆水行舟;順從聖靈而行,有如順風推舟。信徒真正的自由,乃是活在靈裡,順著聖靈而行。咱若是體貼肉體的感覺,『成全』肉體的願望,就是不順著聖靈而行,其結果必然陷於罪中。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原文直譯:「因為肉體的貪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相敵對著,以致你們不作所願意作的。」「相爭」鎮壓,壓下;「相敵」敵對的態勢。信徒的肉體和內住的聖靈彼此敵對,在咱裡面相爭──當信徒要為善時,肢體中犯罪的律就使他反倒不作(參羅七18-23);當信徒要作惡時,聖靈便起而反對(參彼前2:11)──其結果是使咱『不作所願意作的』(原文另譯)。⋯所以,咱若讓聖靈應付和對付肉體的發動,不離開基督的遮護,那結果就是聖靈可以自由地做祂的工。


 

由此看來,咱要盡量棄絕體貼肉體的事,而要體貼聖靈的事。因為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咱心裡,咱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咱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參羅8:5-10)所以不要讓世界的情欲阻擋了咱,使咱得不到聖靈的澆灌。⋯總之,要克服肉體的罪惡,須在日常生活中靠賴聖靈的力量和教導(參加5:25),不去作情欲的事(參加5:19-21)。──《啟導本聖經註釋》⋯⋯本週與咱大家分享此文章ㄉ目的,希望與咱大家彼此勉勵。


 

默想經文: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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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