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與蒙召の恩相稱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
讓
咱想一想,咱是不是蒙主の恩召,所蒙の是什麼樣の恩召,咱是怎樣對待所蒙の召,咱原是個罪人、死人、將永遠滅亡の人。所有の盼望不過是在世界上苟延多活幾年,過一個比較好點の日子,但仍然是壽命日少一日。不久,一切盼望都化為雲煙。人間の關係完全消失,世上の一切無分,一切無影無蹤,不知道到什麼地方才能找到自己。然而主の恩召臨到咱,叫咱聽見祂の福音,使咱不但不至滅亡,而是進祂の國得祂の榮耀(參帖前2:12:彼前5:10),所蒙の真是天召(參來3:1),召咱出黑暗入奇妙の光明(參彼前2:9)。
一個如蟲如蛆污穢渺小如塵土の人,上帝竟召咱到天上成為祂の兒女,得享永遠の福分。這是何等大の恩典和奇妙の愛,咱該怎樣對待所蒙の恩召呢!除了感謝讚美上帝之外,就要行事為人與蒙召の恩相稱,若仍然貪愛世界,追求名利、虛榮,與人相爭,患得患失,就與蒙召の恩太不相稱,惟有行事為人,敬虔,端正,榮上帝,益人,討主の喜悅,才與蒙召の恩相稱。──《每日天糧》
「我為主被囚の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の恩相稱。」:原文直譯:「所以我這在主裡の囚犯勸你們,行事為人要與你們所蒙の呼召相稱。「相稱」等值,相配,均衡,合宜,(用於形容取秤の秤碼與秤物相互平衡の狀態);「行事為人」行走,走動。按原文本節の開頭有『所以』一詞,意即下面所講の道理,是基於前面真理の事實保羅一再提及「為主被囚」の話(參弗3:1),可見他把『為主被囚』之事引以為榮,視為他說話の身分。 「蒙召」:說出咱の得救有四方面の意義:(1)是從世人中被選召出來歸給上帝の意思;(2)這選召是完全出乎上帝の──人是被動の;(3)但惟有肯順服、答應上帝選召の人才得有分;(4)上帝選召咱,是要咱得著一種特殊の身分,去執行某種特殊の任務。
「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の恩相稱」:是說咱の『所行』要與咱の『所是』相配,才不致違背上帝呼召咱の原意。⋯“相稱”axios有相等、相稱、值得、合宜、堪配之意。在中文聖經中,除譯作“相稱”外,在林前十六4曾譯作“該”;在提前一15;四9譯作“可佩服の”;提前五18譯作“應當の”。──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以弗所書》⋯人不能憑行為得救,但是得救の人,絕對要有符合被召標準の好行為。⋯恩典和責任是不能分開の。上帝の恩典是無價の,卻不是廉價の。主耶穌の死與復活是極重の贖價!咱既然蒙受這樣重大の恩典,所以行事為人要與蒙召の恩相稱⋯⋯本週與咱大家分享此文章ㄟ目の,希望咱大家彼此勉勵。
默想經文: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3: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