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民滅絕敵人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行祂的道,專靠祂,祂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利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申1122-24

 

 

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後,攻陷耶利哥城,與攻破艾城和迦南地其他的城邑後,將城中所有居民殺掉,一個不留(參書621822, 25, 2610-11…章)。到底以色列人這種行徑是否殘暴不仁?當我們仔細研讀聖經,就不難發現,原來以色列民滅絕敵人的做法是按 神的吩咐進行的,在申命記 神命令他們殺盡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等六族,一個不可存留(參申2016, 17)。因此,居住艾城與耶利哥的迦南人要被滅絕。至於遠方的民族,以色列人斷不可隨意傷害。(參申2010-15;另參撒上1536。)

 

 

當然, 神的命令都有其背後的原因,申命記72-6指出迦南地的居民膜拜偶像,而利未記1824-28更顯示他們的生活充滿淫穢這些描寫與考古學家的發現十分吻合:迦南的男神或女神有淫亂行為,信奉的人且要淫交,才可討神祇的喜悅,所以神廟裡面有男妓和女妓的供應。至於同性戀、與獸苟合等事亦屬屢見不鮮,可見他們的道德如何敗壞。有些宗教甚至要將小孩活殺或焚燒來獻給神祇作祭品,難怪聖潔、公義的耶和華厭惡他們,要施予刑罰(參利2022-23;申189-122018)。此外, 神要滅絕這些民族,免得他們的行徑感染鄰國,尤其是稚嫩的以色列國。所以, 神每次提到要滅盡迦南的居民時,都警告以色列人不可隨從他們的惡習。以色列是 神的選民,有見證及榮耀神的使命,使別國藉著他們得以認識真神。因此,為防止以色列受玷污, 神也要將罪惡貫盈的迦南居民滅絕。

 

 

上帝用滅絕的方法以達到上述的目的並不是世人可以質疑的。 神對整個世界擁有絕對的主權,祂有權消滅個人,甚至整個民族(參王下57),但祂運用這主權並非無原則的肆意妄為,而是完全公正的。迦南人罪孽深重,受到警告後,仍不悔改,以致在 神報應的日子終不能逃脫。相反的,喇合是 神憐恤人的明證,她聽聞耶和華 神在以色列中間的作為,便信靠神,因此免遭滅絕(參書210-13623)。事實上, 神的命令不僅公正,且是有憐憫的:祂剪除作惡的迦南人,叫周圍的人不致被玷污而墮落,使更多人得到憐憫。另一方面,祂保存選民的純淨,預備替日後救主的降臨鋪路。再者,以色列民滅絕敵人的任務並不尋常,神並不容許他們日後肆殺其他民族(參利1933-34)。後來大衛王因作戰屢屢,殺人無數,終不能建造聖殿,可見以色列人不是好戰、殘暴的民族…所以, 神的命令都有其背後的原因,因此,我們在研讀聖經時,一定要認真仔細地研讀…本週與我們大家分享此文章的目的,希望與我們大家彼此勸勉。

 

 

默想經文: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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