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只知善而不行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聖
經非常注重罪的問題,罪給人類帶來死亡和最後的毀滅。主耶穌降世就是為解決人罪的問題,是要除掉人的罪,救人脫離罪,所以蒙救贖的信徒不應當再犯罪,否則不但對不起主,虧欠上帝的榮耀(參羅3:23),也是自取刑罰。不過人對於罪可能有不正確的看法,和不正當的態度。究竟什麼是罪呢?律法是叫人知罪的,違背律法就是罪(參羅3:20;約壹3:4)。像敬拜別上帝、不孝敬父母、殺人、姦淫、偷盜、妄證、貪心等,凡不義的事都是罪(參約壹5:17)。
聖經有幾處可以說是罪的清單,如(參羅1:28-32),那裡提到「貪婪、嫉妒、爭競、詭詐、毒恨、⋯背後說人⋯怨恨上帝⋯侮慢人、狂傲、自誇、⋯背約、無親情、不憐憫人」等(參可7:21-22:加5:19-21;林前6:9-10;提後3:2-4;啟21:8)。以上這些還容易曉得,但在雅各書裡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卻不行,就是他的罪了。這是積極方面,不僅作惡是罪,不去行所知道的善也是罪,這範圍就更廣,性質也更深,對咱的要求也更高,有時候咱明知道應當去作什麼是好的,對的,善的,卻不去行,這就有罪了。所以違背良心的也是罪(參羅14:22、23)。因為新約律法在咱心裡(參來8:19),知道善不去行,心裡是有責備的。──《每日天糧》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原文直譯:「所以人知道行善,卻不去行,就是他的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行善』在此有二意:(1)遵照主的旨意行事(參雅4:15);(2)行一切良善的事(參太19:16)⋯這些範圍就更廣,性質也更深,對咱要求也更高。
「這就是他的罪了」:行善乃是人在上帝面前作人的本分;人若知道行善,而不去行,就是在上帝面前不盡作人的本分,所以就是罪,就是在上帝面前有了虧欠,有了罪行。⋯凡認識主的旨意而沒有去遵行的,就是犯了極大的罪惡;因為他違背主的旨意,沒有去完成主給他的教導,這就是他的罪了。⋯明道乃為行道;一個真正明白主教訓的人,必定會忠心地執行主的教訓,勤奮地將主的道付諸實行⋯勿只知善而不行⋯⋯本週與咱大家分享此文章ㄟ目の,是希望咱大家彼此勉勵。
默想經文: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太7:24-27)